關和合

關和合,曾任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睦洲鎮南鎮村村委會主任。

2018年5月17日,關和合因敲詐勒索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職務侵占罪、詐欺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關松深構成職務侵占罪、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和合
  • 罪名:敲詐勒索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職務侵占罪、詐欺罪、故意傷害罪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睦洲鎮南鎮村村委會主任,老百姓稱“村霸主任”。

人物事件

曾任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睦洲鎮南鎮村村委會主任的關和合已年過半百,這個把持基層政權長達十年之久的“村霸主任”,先後操控南鎮村及鄰近黃布村的“兩委”選舉,將自己的兒子、“馬仔”推上兩村的村委會主任、村支部副書記等職務。同時,他在幕後實際操縱著兩村新農村建設、土地買賣等工程,敲詐勒索外來商人,以此中飽私囊,村民們多年來敢怒不敢言。2017年12月12日,關和合一案在江門市新會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認為,以關和合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侵吞集體資產,嚴重破壞了基層民主建設,擾亂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其中,關和合構成敲詐勒索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職務侵占罪、詐欺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關松深構成職務侵占罪、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一審判決後,關和合等5名被告人不服,提出抗訴。2018年5月17日,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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