闕守春,男,漢族,1966年2月出生,安徽涇縣人,199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
2022年5月,寧國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對闕守春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闕守春
- 民族:漢族
- 籍貫:安徽涇縣
- 出生日期:196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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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2009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郎溪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宣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政委;
2020年4月至任宣城市公安局三級高級警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12月,宣城市公安局三級高級警長闕守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決定逮捕
2022年5月,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三級高級警長闕守春涉嫌受賄、徇私枉法一案,由宣城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宣城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寧國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寧國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對闕守春作出逮捕決定。
公開宣判
2022年8月,安徽省寧國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郎溪縣公安局原局長、宣城市公安局原三級高級警長闕守春受賄、洗錢、徇私枉法一案,對被告人闕守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犯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洗錢罪,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26萬元。對被告人闕守春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146萬餘元,予以追繳,並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