閭正

地方官制在秦漢時,本來只有郡、縣二級,後因地方權力不斷擴大,就增置刺史或州牧,直屬丞相,以制約太守,於是地方官制就由二級變為三級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閭正
  • 外文名:閭正
  • 年代:秦漢時
  • 直屬:丞相
隋初地方制還是州郡、縣三級,據《隋書·地理志》載,楊堅即位時,有州201個,郡508個,縣1124個。州、郡、縣均分為上上至下下九等。一般都有兩套職官,一套由吏部直接任命的官員,州除刺史外,還有長史、司馬、錄事參軍事、功曹、戶曹參軍事等;一套由刺史直接辟置的官員,如典簽、州都、郡正、主簿、西曹書佐、祭酒從事、部郡從事、倉督、市令等。郡也是如此,除郡太守、郡丞、郡尉由吏部直接任命外,還有光初光曹、光初主簿、縣正、功曹、主簿、西曹、金、戶、兵、法、士諸曹,均由郡太守自行辟置。縣除主官由吏部任命外,其僚佐也由縣令自行辟置。這套州、郡、縣地方行政機構十分龐大,上上州額定官員323人;上中州311人;就是下下州也有156人。上上郡額定官員為146人,上中郡為141人,下下郡也有97人。上上縣額定官員99人,上中縣95人,下下縣也有47人。州、郡、縣如此之多,官吏設定如此之濫,出現了“或地無百里,數縣並置;或戶不滿千,二郡分領”的狹小區域,形成了“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地方行政機構。楊堅接受了楊尚希的建議,按照“存要去閒,並小為大”的原則,於開皇三年(公元583年)對地方行政機構進行了大規模的精簡整頓,把州、郡、縣三級制,改為州、縣二級制,罷天下諸郡,以州直接統縣。州設刺史,縣設縣令。縣下五家為保,五保為閭,四閭為族,分置保長、閭正、族正(京畿以外置里正、黨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