閏刑

閏刑,閏,偏,多餘。中國封建法典中未列入名例律的刑罰。笞、杖、徒、流、死五刑皆八名例律,稱正刑。而在法典律例中還有一些刑罰,因不入五刑,稱“非刑之正”,即閏刑。明律中有充軍、凌遲,清律中有枷號、發遣、梟首、戮屍等。

金絹限期上繳,贖死罪的限五旬,贖流罪的限四旬,贖徙罪的限三旬,贖鞭刑的限二旬,贖杖刑的限一旬,到期不繳者歸法行刑,貧者可請而免之。 除了贖金、絹及免官、除名、削爵、禁錮等閏刑,犯罪者往往悉沒家財,也是屬於財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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