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陽縣水務管理局

開陽縣水務管理局

開陽縣水務管理局,是開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陽縣水務管理局
  • 所屬部門:開陽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開陽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獎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編制全縣水務發展規劃、計畫及防洪排澇、水旱災害、供水、節水、水土保持等專項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中長期供水供求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重要河流、區域以及水源工程的水量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負責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協助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工作。
(三)執行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協助開展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務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做好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協助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貫徹落實節約用水政策及地方性標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城鄉供水安全保障。負責水務企業的行業管理,負責水務行業的特許經營管理;協助原水、供水水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鎮污水處理行業的特許經營管理;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再生水廠的建設與運行監管工作。
(八)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河湖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工作。
(九)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組織實施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組織水利工程驗收有關工作,承擔配套水利工程建設。
(十)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一)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灌區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千人以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負責農村水務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協助做好節水灌溉有關工作,負責做好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工作中涉及水務的相關要求,組織編制行業內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按照防護標準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河、庫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本行業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極端天氣期間全縣水利工程調度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三)協調構建河長組織體系,明確河長工作職責,貫徹執行河長制有關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縣級河長制相關制度;承擔縣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十四)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執行水利行業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協調過境河流有關事務。
(十五)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鄉(鎮)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組織指導水利行業管理的水庫、水電站大壩和管理許可權內農村水電站及其配套電網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六)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內設機構

(一)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保密、信訪、維穩、公產、政務公開、目標管理、計畫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水務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及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編制縣級水務部門預算,承擔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開陽縣水務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及績效評價工作;提出有關水務價格、收費、融資的建議。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答覆。負責工、青、婦及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辦機關黨務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室
負責編制和執行單位預、決算計畫及財務財務收支計畫,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負責把握經費支出範圍和支出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確保財務工作正常運行;負責現金管理,按《會計法》等法律法規辦理各項會計業務,確保財務工作規範化、法制化;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對本單位的資金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報告,給領導提出參考意見,當好領導參謀;負責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及水利經濟工作;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建設科(質量與安全監督科)職能
負責全縣水務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水務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務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及呈報工作;指導水務工程建設和驗收;負責水務建設市場行業的監督管理;指導和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雨水儲蓄利用灌溉工程工作;指導村鎮供水、農村飲水安全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河流治理、開發及采砂許可;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組織全縣病險水庫治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務工程設施日常維護、整修計畫的編制和實施;負責涉水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和水價改革工作;指導全縣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和農村水電行業管理;負責水能資源開發利用項目的報批。
(四)水資源科(開陽縣節約用水辦公室)職能
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負責開展水資源調查、水資源評價、水資源有償使用、水量分配、水資源調度等工作;負責城鄉供水保障、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管理,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負責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及供水行業管理工作,編制本縣供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供水企業的供水水質;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過境河流有關事務;負責做好城鎮污水處理工作,協助做好黑臭水體整治等相關工作;負責農村千人以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協助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協助做好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負責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開陽縣水政監察大隊
負責承辦縣水務局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開展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組織水利法律和水行政法規、規章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牽頭或參與水利法律、行政法規的執行檢查。組織實施法律法規授權的水行政規費徵收(水土保持補償費和防治費)工作。協調、仲裁跨鄉(鎮)間水事糾紛,組織涉水違法案件的查處。承擔普法的日常工作。
(六)水利工程管理站(河長制辦公室)
負責全縣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護工作;研究提出農村水利管理和保護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和水價改革;組織指導擬定灌區規劃並指導實施;擬定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計畫,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水庫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病險水利工程的除險加固,指導工程管理單位對水利工程、水利設施管護,對水利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負責水利工程、水利設施日常維護,水利整修計畫的編制和實施;指導全縣水利綜合經營工作和農田水利管理制度的改革。
負責為全縣推行河長制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和業務諮詢服務;負責河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規範縣、鄉、村三級河長設立,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建立相關的規章制度、工作檯帳,統一設立舉報受理電話,規範河長制公示牌設定,確保河長制規範履職;加強工作監管指導、上下游區域協調,統籌謀劃落實河長制工作;督促各鄉(鎮)、社區嚴格執行河長日常工作制度,監督各項任務的落實並組織實施考核;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開陽縣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管理站
負責城鄉供水管理及水質監測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飲水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宣傳有關飲水安全知識;編制本縣供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供水行業的質量技術、運營服務等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供水企業的供水水質和計畫停水工作;負責飲水工程規劃、實施和建後運行管理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城鄉供水保障工作。
(八)開陽縣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站
負責宣傳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體保持法》及水土保護技術規範的執行;依法保護和管理水土保持設施;負責審批生產建設單位和個人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對違反水土保持法規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行政處理、行政處罰或採取行政措施;負責全縣水土流失防治糾紛的調解工作;負責水土設施補償費、防治費的徵收。
(九)項目辦
負責擬訂全縣水務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水務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水務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水務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簡霞

獲獎信息

2018年1月獲得貴州省2015-2017年度全省文明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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