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縣文教局承擔的
文化、
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職責和原縣廣播
電影電視局的整體職責劃入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增加的職責
1、增加協調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以及監督、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2、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責。
3、增加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業務監督管理的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指導鄉鎮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2、加強指導新聞出版著作權和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開江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市、縣關於文化藝術工作和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提出實施意見並督促落實。
(二)研究制訂全縣文化事業、新聞出版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化事業和新聞出版行業的發展。
(三)貫徹執行文化和新聞出版經濟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統籌管理文化事業經費,規劃、指導文化設施建設。
(四)制訂藝術教育、藝術科研和文化系統職工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文化直屬單位體制改革和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歸口管理全縣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五)制訂全縣電影事業的發展規劃,並進行巨觀調控和協調。負責全縣電影管理、市場準入,農村和社區等電影公共服務, 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實施中國小愛國主義教育電影放映工程,指導基層電影隊伍建設,承擔電影發行放映的市場監管職責,承擔電影發行放映行政管理職能。
(六)綜合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推動圖書網路建設。負責對全縣書報刊、內部資料性圖書、電子出版物、音像製品和印刷行業的審批、登記、頒(換)證、年檢等工作的歸口管理。查處違規、違禁出版物。
(七)依法管理文化市場和出版物市場,制訂文化和出版物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指導文化市場和出版物市場稽查工作。
(八)貫徹執行《文物法》以及有關條例,制訂全縣文物事業發展規劃以及文物遺產管理、普查、申報、保護的辦法和措施。
(九)綜合管理和指導社會文化事業,重點推動農村文化、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事業的發展。
(十)依法管理出版、印刷、發行、複製等經營活動,對書報刊物進行審讀。管理、協調教科書和教輔讀物的發行。
(十一)貫徹執行《著作權法》,歸口管理全縣著作權工作,負責著作權法的行政執法,調解著作權糾紛。
(十二)負責縣鄉文化活動和服務場所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十三)負責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監管鄉鎮基層文化站工作。
(十五)貫徹、落實國家、省廣播電視的法律、法規和新聞宣傳、廣播電視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把握輿論導向。
(十六)組織和指導全縣的廣播電視宣傳,制定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目標和規劃,促進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十七)協調、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工作的改革,研究分析廣播電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包括廣播電視的宣傳方針等,組織制訂相應的政策和措施。
(十八)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廣播電視事業的政策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有關政策,規定和標準,並依法監督、檢查和執行。處理各鄉鎮在廣播電視事業建設和管理方面的事項。
(十九)審核、申報全縣各級廣播電視台(站)、差轉台的建立、撤銷;審核、申報企事業單位廣播電視站的設立;審批全縣各單位衛星地面站的建立,以及邊遠地區個人申請安裝衛星地面接收裝置接收國內衛星電視節目;審核、申報企事業單位安裝衛星地面接收裝置接收境外電視節目;申報(指配)廣播電視頻率和規定發射功率;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節目播出和衛星電視節目的接收工作。
(二十)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網際網路視聽節目的服務單位實施監督管理,對違規行為予以糾正並實施行政處罰。
(廿一)指導和推廣廣播電視系統新技術新業務的開發利用,領導和管理廣播電視網路建設及維護等方面的工作。
(廿二)研究和推進全縣廣播電視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全縣廣播電視隊伍建設,按照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需要,有計畫、多層次地培養各類專業人才。
(廿三)指導、監管開江縣廣播電視台、開江縣廣播電差轉台等單位日常工作。
(廿四)負責全縣無線廣播電視網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廿五)負責全縣黨政網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廿六)負責全縣數字移動廣播電視、戶外LED電視等新興廣播電視業務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廿七)綜合管理全縣廣播影視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開江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開江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辦公室(增掛信訪接待室牌子):行政編制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辦公室綜合協調各股室和局直屬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起草局的重要檔案,負責文秘、檔案和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工作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制定局人事管理的有關制度,指導全縣文化和廣播影視系統職工隊伍建設,負責承辦黨務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信訪工作、綜治工作、維穩工作、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機構編制、人員調動、目標管理、督查評比、考核獎懲、工資福利、勞動就業、離退休人員管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等。負責制定文化和廣播影視計畫、財務等方面的制度和規定,編制廣播電視事業發展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查、報批和管理重點基礎建設項目,審核和管理各項年度事業經費及專項資金,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局屬國有資產的管理。
(二)開江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文化藝術股:行政編制1名,設正、副股長各1名
組織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優秀文藝作品和代表縣級以上水準的重點藝術的發展;組織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民眾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和文化館(站)事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
(三)開江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宣傳管理股:行政編制1名,設股長1名。
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有關廣播電視宣傳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廣播影視宣傳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管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指導開江縣廣播電視台、開江線上網等媒體重大宣傳工作;組織制定全縣廣播影視創作題材規劃;指導、監管廣播劇、電視劇、電影創作、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和播出;指導協調全縣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指導全縣廣播影視宣傳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創新創優工作;檢查、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宣傳事業單位、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執行黨和國家的宣傳方針、政策和法規的情況,對違規行為予以糾正並實施行政處罰;統籌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產業發展、行業管理、內容建設和安全監管。
(四)開江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事業發展管理股(增掛行政審批股牌子):行政編制1名,設股長1名
負責全縣廣播影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促進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廣播影視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廣播影視和文化事業、產業發展統計工作;研究廣播影視事業和文化市場發展狀況和趨勢,制定廣播影視事業發展和文化市場管理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有關法規;依法管理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廣播影視和文化產品與經營活動,對文化和廣播影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監管廣播影視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監督管理,對電子遊戲機在生產、進口和經營環節上進行內容監管,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指導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協調、監管文化和廣播影視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工作計畫和各項規章制度,監督文化和廣播影視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落實,監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管理全縣廣播電視“村村通”等惠民工程規劃、建設和運行維護管理工作;承擔黨政網、無線(數字)廣播電視網及數字移動廣播電視、戶外LED等廣播電視新業務的總體規劃、建設、發展和運行維護管理工作;管理文化和廣播影視行政審批工作。
負責網路文化經營(網咖)許可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電影放映經營許可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文化中介經營活動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文化保護單位遷移、拆除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營業性演出展演(設立文藝表演團體)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娛樂場所(含卡拉OK、音樂茶座、舞廳、迪巴、遊樂場所、電子遊戲廳等)許可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文物管理單位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在古建築內安裝電器設備、設定生產用火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音像製品經營許可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出版物發行單位變更名稱、業務範圍、地址或者兼併、合併、分立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出版物經營許可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非正式出版圖書準印證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電子出版物發行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印刷業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申報、審批全縣各單位衛星地面站的建立以及邊遠地區個人申請安裝衛星地面接收裝置接收國內電視節目;審核、申報企事業單位安裝衛星地面接收裝置接收境外電視節目;審核、申報全縣各級廣播電視台(站)、差轉台(站)的建立、撤消;審核、申報全縣各企事業單位廣播電視站的設立。
(五)新聞出版著作權股(增掛掃黃打非辦牌子):行政編制1名,設正、副股長各1名
制定全縣新聞出版業的總體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新聞出版事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管理全縣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按照分工管理原則,負責對書報刊、內部資料性圖書、電子出版物、音像製品、印刷行業、出版物市場和記者站的歸口管理;依法管理出版、印刷、發行、複製(印)等經營活動;對書報刊進行審讀;管理協調教科書和教輔讀物的發行;負責印刷初、中級技工的職業技能鑑定及培訓工作;負責著作權法行政執法和糾紛的調解;指導出版物市場稽查工作,查處違規違禁出版活動;負責縣“打黃掃非”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科學技術股:行政編制1名,設股長1名。
負責文化和廣播影視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技術維護指導工作;指導、實施全縣文化和廣播影視領域的重點科技工作;組織制訂實施有線(數字)廣播電視網、無線(數字)廣播電視網、黨政網及數字移動廣播電視、戶外LED等新興廣播電視業務的技術政策和標準,負責其總體規劃、建設、發展和運行維護中科技方面的指導、監管工作;組織編制科技規劃,審核重點科技項目;審核、申報全縣廣播電視發射台、差轉台(站)建設維修的技術方案;申報(指配)廣播電視頻率和功率。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機關行政編制總數10名(含紀檢組長、機關黨總支書記),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中層正職6名。中層副職3名。
紀檢組長、機關黨總支書記按縣委規定配備。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