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開放內容( open content) ,也譯為內容開放,它是戴維·威利( David A. Wiley) 在1998 年提出的一個術語,用來描述其他人可以複製或修改的創作作品。威立第一次使用開放內容時,指的是採用開放內容授權(一種著佐權)或其他類似授權的作品。後來,泛指不受傳統著作權法拘束的內容,社會大眾在這四4個R的範圍內,都不算違反著作權法:再利用(reused)、修改(revised)、混搭(remixed)及再散布(redistributed)。不同於開放源碼或自由內容(freecontent),開放內容本身沒有門檻。
雖然,開放內容被視為著作權的對立面,開放內容以著作權所有人的授權為基礎。
定義
OpenContent網站曾經將開放內容定義為“在一個類似開源與自由軟體社區使用的許可證下,可供修改、使用和再分發(的內容)”。然而,這樣的定義會把開放內容許可證(OPL)自身排除在外,因為該許可證禁止“對[開放內容]自身收費”,但此權利是自由和開源軟體許可證的要求。
因此這個詞改變了定義。開放內容協定“給用戶提供自由、永久地從事5R活動的許可”。
OpenContent網站上提出了5R,作為評估什麼內容是開放的一個框架。
持有(Retain)——製作、擁有和支配該內容副本的權利(例如,下載、保存和管理)
再利用(Reuse)——以更廣泛的方式使用該內容的權利(例如,在課堂上、研究小組中、網站上、視頻中)
修改(Revise)——適應、調整、修改或改變內容本身的權利(例如,將內容翻譯成另一種語言)
混合(Remix)——把原始和原創或修改過的內容合併起來,創造新東西的權利(例如,將內容混搭)
再分發(Redistribute)——共享原創內容、你的修改或你與他人混合後的內容的權利(例如,把內容的副本給朋友)
這個更廣泛的定義將開放內容和開源軟體區分開來,因為後者必須可供公開商業使用。但它和一些
開放教育資源的定義相似,開放教育資源包括非商業和逐字複製許可證下的資源。
開放定義旨在定義開放內容和開放知識,大量借鑑開源定義;它保留開放內容狹義上作為自由內容。
開放獲取
“
開放獲取”是指對內容的
免費訪問,主要包括經過
同行評審的學術期刊文章。一些開放獲取作品也許可用於再利用和再分發,這將使他們的開放內容。
開放內容與教育
過去十年來,開放內容已經成為高等教育的另一條路。傳統大學的費用昂貴,且仍不斷在調漲之中。開放內容提供免費獲取高等教育的管道,且“聚焦於集體知識以及學習與學術內容的分享與再利用”現在全世界有許多推廣開放內容學習的專案與組織,例如開放式課程導入計畫、謝勒基金會以及
可汗學院。部分大學,例如
麻省理工學院、
耶魯大學以及
塔夫茨大學正在規劃在網路上免費開放她們的學校課程。
教科書產業是開放內容在教育產業中可以造成最大影響的一塊。在過去,因為出版商習慣不斷推出更新版本,教科書價格不但昂貴,同時資訊內容也很容易過時或不便對照。開放內容教科書因為其在網路上容易更新的特質,可以協助解決這類問題。同時使用開放許可以及維持線上也對老師們的幫助很大,因為這樣一來老師便可以依照自己的課程需求來編修教學資源。目前也有許多組織正在推廣開放許可教科書的產出,例如開放教科書計畫、Connexions,謝勒基金會開放教科書大挑戰(英文)以及
維基教科書。
許可協定
根據OpenContent網站上開放內容目前的定義,任何一般的免版稅的著作權許可證將有資格作為一個開放許可證,因為它“為用戶提供的權利種類比通常法律允許的更多。這些許可權免費授予用戶。”
然而,狹義定義有效地將開放內容限制到了自由內容的範疇;任何自由內容許可證都有資格作為開飯內容許可證。根據這個狹義標準,以下仍在維護的許可證具有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