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廢會

“法華經”之“本跡二門”開會之三義。乃智者大師就佛陀之“教說”及“佛身”問題,論及“真實”與“方便”關係時,所結論之三種概念。“法華經”前十四品跡門,闡明開權顯實、廢權立實、會三歸一之旨,以釋一切一佛乘之理;後十四品本門,闡明開跡顯本、廢跡顯本、會跡歸本之旨,以釋久遠本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廢會
  • 選自:“法華經玄義”卷九
  • 實質:指融會權教及跡門諸行
  • 目的:為引導眾生方便而廢權立實
簡介,起源,相關資料,

簡介

開:開除,為除權教、跡門;廢:廢舍,為舍權教跡門;會:會入,指融會權教及跡門諸行,俾使歸入實教及本門。上述之開權顯實、開跡顯本,乃就教法之體,廢權立實、廢跡顯本系就化導之用,會三歸一、會跡顯本則就所修之行而論。“法華經”之前半部針對教法,說明權教(法華經以前諸經所說方便教)與真實教(法華經)之關係。約“教”之本體,開權顯實,即對於實教(法華經),權教乃方便教,開除權教之執著即可現出真實教法。

起源

為引導眾生方便而廢權立實,既以開除權教執著,即進入真實,則無權教之必要,故稱廢權立實。
由實踐修行方面:會三歸一,即聲聞、緣覺、菩薩等三乘皆可會入一乘而成佛。法華本門針對佛身,亦可以開跡顯本、廢跡顯本、會跡歸本,而闡明權實一體妙法。
又“法華經玄義”卷九下,為闡釋“法華經”之力用,於本跡二門各立十重,跡門十重:破三顯一、廢三顯一、開三顯一、會三顯一、住一顯一、住三顯一、住非三非一顯一、覆三顯一、住三用一、住一用三。此十重亦可與跡門十妙(智、說法、境、行、乘、感應、神通、位、眷屬、利益)相配而論。
本門十重:破跡顯本、廢跡顯本、開跡顯本、會跡顯本、住本顯本、住跡顯本、住非跡非本顯本、覆跡顯本、住跡用本、住本用跡。此十重亦可與本門十妙(本因妙、說法妙、本果妙、本國土妙、本感應妙、本神通妙、本壽命妙、本眷屬妙、本涅盤妙、本利益妙)相配而論。

相關資料

此外,本跡二門之十重亦可與四悉檀(世界悉檀、為人悉檀、對治悉檀、第一義悉檀)相配而論。配合情形載“法華經玄義”請自尋!又台宗並為開顯法華之旨,就“法華經”經題,蓮華各立本門、跡門三喻,以蓮華之花、果同時,喻權實一體妙法,稱蓮華三喻。
若以開、廢關係,以論蓮華三喻,花開則將結實,此稱開;花落果實則熟,此稱廢;如此以開為先,廢為後。若以立理之觀點,權即實,故開廢乃同時存在!此即為開廢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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