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新區金融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市政府、管委會關於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研究擬定我區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
金融辦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市政府、管委會關於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研究擬定我區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
2、 負責全區金融業的數據統計和情況分析工作,研究分析經濟金融形勢,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
3、 負責聯繫各金融監管機構,為金融監管機構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4、 聯繫各類金融經營機構,負責引進國內外金融機構入駐。服務國有、股份制及外資銀行、保險、證券、信託、金融租賃、典當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協調政府融資、指導企業與金融單位項目對接,引導、鼓勵金融機構為地方社會和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5、 負責和指導區屬金融企業和從事金融業務的企業的改革發展。牽頭負責地方投融資體系建設,拓寬融資渠道。指導轄內商業銀行、產權交易市場等各類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與發展,指導和監督全區各類股權投資機構規範運作。
6、 協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市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推進金融誠信環境建設。
7、 承辦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