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新區法制辦的主要職能是制訂開封新區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具體實施意見,經管委會批准後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一、制訂開封新區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具體實施意見,經管委會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區內各種契約及各種規範性檔案的制定與審查。組織、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三、負責開封新區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政策性檔案涉及法制問題的解釋工作;組織清理開封新區規範性檔案;審查上報市政府法制辦備案的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執法行為。
四、協調開封新區各部門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和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
五、負責做好行政複議工作;受理區內的行政賠償案件;受開封新區委託,代理參加訴訟活動,做好行政訴訟及非行政訴訟案件辦理工作。
六、負責區內的行政執法監督,受理相關投訴,參與行政處罰的聽證活動。認定各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主體資格和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審核頒發《河南省行政執法證》和《河南省行政執法監督證》,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工作。
七、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組織法制學習、宣傳、培訓;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制服務。
八、負責貫徹落實市政府法制辦下達的法制檔案精神及工作部署。承辦地方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徵求意見工作。
九、負責開封新區法制信息的綜合、報送工作。
十、完成工委、管委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