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於醫療保障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離休人員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制定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貫徹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五)貫徹落實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六)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相關政策,落實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落實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七)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平台建設。
(八)貫徹落實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九)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開封市鼓樓區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王伯韜
開封市鼓樓區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仝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