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禹王台區農業農村局

開封市禹王台區農業農村局

開封市禹王台區農業農村局,為開封市禹王台區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封市禹王台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開封市禹王台區南郊鄉大李莊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林業、農村水利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規範性檔案,指導農業、林業、畜牧、農業機械化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全區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開展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鄉鎮企業、農業產業化等工作;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組織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
(八)指導全區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九)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擬訂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全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全區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 參與農業貿易談判工作;提出主要農產品的出口建議,負責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產品出口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林業相關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動態監測和評價。
(十六)組織全區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宣傳、引導全民義務植樹、綠化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十七)負責全區森林、濕地資源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區森林採伐限額;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按許可權審批臨時占用林地;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審核勘察、開採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占用或徵收、徵用林地;研究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十八)負責監督管理全區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化的調查;組織擬訂全區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設規劃,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合理開發利用。
(十九)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規劃,組織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許可權內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和林業植物檢疫證的核發;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二十)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根據授權,負責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負責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自然保護地的設立;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和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二十一)負責推進全區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區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還林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二十二)擬訂全區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區林產品質量監督等工作。
(二十三)承擔經濟林、花卉建設發展工作;組織林木種子、花卉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和林木種子採種林確定。
(二十四)監督、管理、落實林業政策資金及提出林業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建議,參與擬訂區域內林業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工作。
(二十五)負責林業科技、教育和宣傳及技術推廣工作,指導全區林業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六)負責本轄區內農村水利工作,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負責全面推行本轄區內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負責本轄區內水旱災害防禦和移民工作;負責配合本轄區內水資源、水生態、水災害、水環境統籌治理工作;接受上級水利部門指導。
(二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開封市禹王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開封市禹王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在其職責範圍內參與農村可再生能源規劃建設,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側重於技術推廣和具體項目落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規劃以及指導農村能源發展工作,會同區農業農村局推進農村可再生能源規劃建設,側重於巨觀管理和指導協調;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的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公文處理、信息、調研、議案和信訪、檔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等工作;組織起草年度全局工作計畫及總結;負責機關財務、經費及車輛的管理工作;負責黨支部、群團和機關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黨員關係的接轉;負責機關黨務、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幹部的政治教育、宣傳教育、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牽頭協調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開封市禹王台區農業農村局局長:李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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