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共開封市委辦公室、開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祥符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汴辦文〔2019〕5號),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科級,掛開封市祥符區金融工作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Xiangfu District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feng City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政府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轉變

完善地方金融監管機制,推動監管創新,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中央授權的地方金融行業的監管,提升防控風險能力。

主要職責

(一)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及區政府決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二)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
(三)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四)負責區政府會議的組織工作。
(五)負責對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區政府的事項進行審核,提出擬辦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六)負責區政府及其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七)負責全區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指導協調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八)負責區政府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政務服務、政府網站管理、政策解讀、輿情應對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及政務服務工作;編寫《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政府大事記》和《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政府公報》。
(九)負責協調、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指導各鄉鎮政府、各單位值班工作。
(十一)負責對以區政府名義制發的重要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辦申請區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監督全區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受區政府委託,代理區政府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承辦區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
(十二)負責區長專線電話和企業投訴處理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並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十三)做好機關行政事務和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指導全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分析國內外金融形勢和全區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牽頭擬訂全區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有關金融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政策建議。
(十六)負責協調聯絡上級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及其駐區分支機構;引進區外金融機構入駐祥符區;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促進全區資本市場的改革、培育和發展,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協調期貨市場發展。
(十八)牽頭負責全區金融體系建設,指導全區農村商業銀行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重組。
(十九)負責對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監督管理;強化對轄區內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全區各類交易場所等的監管。
(二十)負責組織開展全區網際網路金融風險防範化解處置工作;配合駐區中央金融監管部門派出機構做好屬地金融監管工作。
(二十一)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區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非法證券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負責防範處置全區金融機構風險;牽頭處置全區金融風險事件。
(二十二)負責全區金融監管信息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全區金融大數據監測體系,加強金融風險監測預警;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監管的問責機制。
(二十三)負責全區金融行業人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綜合股(掛督辦股牌子)。負責區長日常活動安排;負責區政府重要報告、區長重要講話的起草整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會務和區政府領導同志活動安排等有關具體工作;負責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區長的指示組織調查研究;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承擔區長批示件的督查落實工作。
(二)信息股。負責政務信息的分析、編髮和上報工作,承擔全區政府信息網路的規劃、指導工作;負責政府快訊、領導參閱的編髮工作。
(三)機要人事股(掛老幹部服務工作股牌子)。負責文電收發、運轉和機要、保密、印鑑管理及文書檔案工作;負責聯繫《國務院公報》、《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開封市人民政府公報》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老幹部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變動和退休辦理方面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協助紀檢組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四)區長專線辦公室(掛區企業投訴中心牌子)。負責區長專線電話的接聽、督辦和社情民意、意見建議蒐集處置工作;受理企業最佳化營商環境和行政執法等方面的投訴。
(五)政務公開和職能轉變協調辦公室(掛最佳化營商環境辦公室牌子)。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區政府及其辦公室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組織區政府重大政策解讀;負責政務輿情監測及報送,協調、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做好處置、回應工作;負責推進、指導、監督全區政府網站建設發展和政務新媒體工作;負責區政府入口網站及政務新媒體的綜合管理和信息內容建設。
承擔區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交辦事項;負責協調、督促區政府有關部門 “放管服”改革工作,跟蹤了解改革進展情況;組織對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固難和問題,向協調小組提出意見和建議;協調最佳化營商環境方面的工作。
(六)區政府值班室。負責區政府值班和應急值守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全區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七)保衛股。負責區政府機關的安全保衛和衛生工作,聯繫協調到區政府上訪民眾的接訪工作。
(八)政策法規股(掛行政複議應訴股牌子)。負責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和廢止工作;負責對區政府及其辦公室名義出台檔案的合法性、合規性等方面進行審核把關和相關解釋等工作;負責區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辦理區政府的行政複議和訴訟事務。
(九)行政股。負責機關後勤、公務接待等方面的工作;組織協調全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關事務管理。
(十)計畫財務股。承擔機關、後勤服務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十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掛機關平安創建辦公室牌子)。負責機關創文鞏衛、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反恐怖、反邪教、反間諜等工作。
(十二)銀行保險股(掛資本市場股牌子)。擬訂全區銀行業、保險業支持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駐區銀行業、保險業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對接合作;指導、協調農村商業銀行等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發展、重組及重大事項,配合中央金融監管部門派出機構做好全區銀行業、保險業機構的監管工作。擬訂全區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協調指導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加強對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區金融監管信息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全區金融大數據監測體系,加強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負責全區金融監管數據的收集、整理和研判;負責全區金融業評價指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十三)地方金融監管和金融穩定股(掛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辦公室牌子)。負責擬訂全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的發展政策並監督實施,協調推動行業改革和發展,實施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負責協調指導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加強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的監督管理。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全區金融風險,處置全區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負責全區金融機構的風險防範處置;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組織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實施舉報獎勵制度;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證券、非法保險和非法外匯買賣活動,協調反洗錢、反假幣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控網際網路金融風險;負責信訪穩定工作;承擔祥符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金融行政執法監督;研究分析金融形勢、金融政策,提出有關金融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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