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文泉

閆文泉

閆文泉,男,漢族,1967年10月生,山西平定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南開大學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學位。曾任山西省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3年6月,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閆文泉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失職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閆文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西平定
  • 出生日期:1967年10月
  • 畢業院校南開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免去職務,依法雙開,決定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9年07月至1991年06月,任陽泉礦務局五礦大井籌備組技術員;
1991年06月至1992年11月,任陽泉礦務局五礦運輸科機電隊黨支部書記;
1992年11月至1995年04月,任陽泉礦務局五礦運輸科機電隊隊長;
1995年04月至1998年11月,任陽泉礦務局五礦運輸科副科長;
1998年11月至2000年02月,任陽泉煤業集團公司五礦運輸科黨總支書記;
2000年02月至2005年05月,任陽泉煤業集團公司五礦選煤廠廠長;
2005年05月至2008年06月,任陽泉煤業集團公司五礦安監處處長;
2008年06月至2009年09月,任山西陽煤豐喜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董事;
2009年09月至2012年09月,任山西陽煤豐喜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
2012年09月至2013至08月,任山西陽煤豐喜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黨委書記;
2013年08月至2016年09月,任陽泉煤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陽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6年09月至2017年07月,任陽泉煤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2017年07月,任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18年10月,任山西省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9月21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訊息:山西省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閆文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22年10月2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閆文泉的省能源局副局長職務。

依法雙開

2023年4月24日,據清廉山西訊息,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山西省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閆文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閆文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公務出國之機公款旅遊,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和職務晉升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為謀取職務晉升給予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閆文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閆文泉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決定逮捕

2023年5月,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閆文泉決定逮捕,山西省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閆文泉(副廳級)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失職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對閆文泉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3年6月,山西省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閆文泉(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閆文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朔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閆文泉利用擔任陽煤豐喜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執行董事,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陽煤集團化工產業管理局局長,陽煤化工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山西省煤炭工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山西省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業務承攬、款項結算、職務提拔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作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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