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徒會

門徒會

“門徒會”是陝西省耀縣農民季三寶1989年冒用基督教名義、盜用《聖經》內容而創立的地下非法邪教組織。有些地方又稱為“曠野窄門”、“三贖基督”等。1995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其中將門徒會明確認定為邪教組織。1995年,季三保被依法逮捕,但其部下依然在秘密地工作。2014年11月7日上午,榆陽區法院公開宣判了“門徒會”組織成員高榮東等6人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案件,高榮東等6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3年6個月不等的刑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門徒會
  • 外文名:基督教教徒會
  • 別稱:三贖基督 二兩糧 曠野窄門
  • 創立人:季三保
  • 創立時間:1989年
  • 性質邪教
歷史,組織體系,邪教頭目,內部架構,異端邪說,別稱由來,基本概況,歪理邪說,非法書籍,傳播方式,政府取締,現實案例,社會危害,

歷史

季三寶陝西耀縣(今銅川市耀州區)石柱鄉人,農民,國小文化。1976年,季因遭受失去兩個愛子的悲痛而接受了基督教的信仰。1977年,接受洗禮。1982年,當“呼喊派”傳入當地後,季三保參加了該派,並成為該派的一名負責人。1983年,“呼喊派”被有關部門依法取締後,季氏失去了對原有信徒的領導權,權欲薰心的季三保並不善罷甘休,由此將活動轉入地下。1985年,季三保通過曲解《聖經》,自稱“神所立的基督”。杜撰了基本“教義”——“七步靈程”,宣稱“世界末日來臨”,“信教的上天堂,不信的下地獄”,四處傳播,曾先後流竄到陝西南部的安康、旬陽、白河、平利等縣及湖北、河南一些縣市進行非法傳教活動。期間,季三保發展了一定數量的信徒。見其勢力不斷壯大,季氏認為實現自己目標的時機已經成熟。1989年2月20日(農曆正月十五),季三保在其家中召開會議,季在會上宣稱:“耶和華與我直接對話,已定我為先知,是神的替身。”本次會議上,季氏揀選了“十二門徒”,“門徒會”正式宣告成立。
“門徒會”創立初期主要在農村地區活動,後逐漸向城市居民甚至政府部門發展。大肆宣揚歪理邪說,鼓吹“世界末日”,騙取信徒錢財,造成了嚴重社會危害。“門徒會”被政府依法取締,季三寶在1992年3月被中國政府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1997年6月提前釋放,同年12月17日在陝西西安因車禍死亡。

組織體系

邪教頭目

首任“總會”負責人季三保(又改名為季傑忠,曾化名吉平、衛平、三贖、先知等)(1940年12月25日~1997年12月)
季三寶季三寶
二任“總會”負責人
蔚世強(1997年~2001年)2001年5月,因肝癌死亡。
三任“總會”負責人
陳世榮(2001年~至今)因從事非法活動現已被依法處理。
三贖
季三保大力宣揚基督已經第二次道成了肉身。並將“基督”與“耶穌”分開,也就是說:基督雖已二次道成肉身,但耶穌還在天上,直等到世界的末日他要再來。他給自己改名為“季三贖”,即第三次救贖之意(又叫基三保)。他說,第一次是諾亞方舟的救贖,第二次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救贖,第三次是基督二次道成肉身的救贖。他便大言不慚地自稱為二次道成肉身的基督,於是他的教徒們都稱他為“三贖主”。
許贖
與季三保同工的另一位門徒會的領袖叫許明潮,是當地一個名叫許家莊的村民。許明潮是男性(不少人誤以為是女性),但門徒會的宣傳材料《慈祥的母愛》中卻稱他為「慈母」,與季三保結成“靈里的夫妻”。所以稱許明潮為許贖。
前者自稱為基督,後者為聖靈,是靈里的夫妻,是眾信徒靈中的父母,與三一神並列,是聖經中的兩棵橄欖樹,行神跡、醫病。後來三贖被捕入獄。全國各地很多農民受影響,導致教會分裂。

內部架構

1、門徒會利用聖經中“七”這個數字的特殊意義,建立了層級分明,體系嚴密的名為“七七建制”的組織體系。其組織分為七級機構,包括總會、大會、分會、小分會、分會點、教會、聚會點七級,分別以A、B、C、D、E、F、G為聯絡代號。有專人負責,有固定的秘密活動人據點,組織內單線聯繫,以教內暗號接頭,行動詭秘。在門徒會的前六級機構下,分別分設七個次級機構,如總會下設七個大會,每個大會下設七個分會,故名“七七建制”。如果在某個區域有二十個信徒,就可以組成一個教會點,七個教會點就可以組成一個教會。
2、季三寶擔任總會的會長,他死以後,由他的接班人接替會長位置。門徒會的每級機構均設有“執事”(核心骨幹)、“配執事”、“姐妹工”、“聯絡工”、“靈工”、“善工”等職分,又將到下級工作的人員稱為“奉差”。1995年在分會以上設立“真理組”(又稱清查小組)對違反條規的“執事”進行清查處理。

異端邪說

別稱由來

“三贖基督”或“三贖教”(該組織奉行“三贖”——挪亞第一次救贖,羅得第二次救贖,季某為第三次救贖。)
“蒙頭會”或“蒙頭教”(該組織內部活動方式用白毛巾蒙頭面)
“祈福音”、“蒙福派”
“曠野窄門”或“曠教”(該組織聲稱走“窄門”不進教堂,在野外聚會)
“二兩糧教”(因其歪理邪說有“一天只吃二兩糧”的說法)
“十二門徒會”(該組織頭目季某從信徒中揀選12門徒)
“門徒會”的活動方式是通過在聚會點戴信徒家中掛“十字旗”,在“安息日”聚會活動時跪拜禱告達到控制信徒的目的。“十字旗”是這個組織的統一制式標誌物。組織內部設大會、分會、小會等十至二十人組織。強調聖經舊約中寡婦的一把面、一點油及五餅二魚是生命糧,是蒙福標準,信徒每頓飯只可吃二兩以下。

基本概況

門徒會以季三保杜撰的《七步靈程》為基本教義,其核心內容是“世界末日來臨”,與其他邪教同樣宣揚“末日論”,拯救者是季三保,他可以讓信徒吃上“賜福糧”。同時,門徒會公開煽動推翻政府,說“黑暗掌權,魔鬼撒旦為非作歹”黑暗已深,白晝將近,要為‘執政’(指季三保)掌權竭力禱告,不獲全勝決不收兵。”“君王(指國家領導人)管得住我們的肉體,管不住我們的靈魂,只要有一口氣,就要與×××乾到底”。邪教宣傳品《漢中天國夢》、《透天機》狂熱鼓吹季三保是“真龍天子”,是“明君”,鼓動信教者造反,殺盡黨政領導幹部,建立“基督天國”,他們的目標是占有漢中市,住上漢中的高級賓館。在季三保的誘惑下,信徒虔誠地相信世界末日已經不遠,主動放棄了世上的一切追求,專等教主指令,靜候主的降臨,並且多次鬧事,圍攻政府。門徒會邪教組織十分熱衷於聚斂錢財,它鼓勵信徒向神“獻愛心”,繳納“慈惠錢”、“慈惠糧”、“慈惠民物”以助神國“萬事復興”,迫使信徒為此破產,它的根據是“交的錢物越多,將來神賜給的福越多”,賜福的內容是升官發財。為了聚財,不再顧及世界末日和升官司發財的矛盾,但信徒趨之若鶩,很多信徒破家奉教。門徒會愚弄信徒,不準信徒就醫服藥,只準祈禱祛病,宣稱生病是犯了罪,遭受報應,只能投身天國,讓耶穌親自治療。門徒會頭目以傳教為名行淫亂,聲稱與信神的人結婚能避災避難,發生性關係是“轉經”“轉靈氣”。三贖自稱為基督主張火禮,即信徒要從火中走過,小孩子要從火中扔過。信徒犯罪記是來,交三贖放入約櫃,名字才能記在生命冊上。禁止信徒讀聖經,只許讀三贖之複印稿。主張與政權、社會爭戰,反對有病服藥。
門徒會

歪理邪說

1、錯誤的三一神論:門徒會在神論上概念非常模糊,他們雖然也稱神是三位一體的神,但對於三位一體神觀他們根本不理解,並隨意解釋。如“父神有一個獨生子——基督,基督與聖靈是夫妻,聖靈是父神的兒婦。基督成為肉身來拯救人類,聖靈也要成為肉身來拯救人類。”
門徒會
2、錯誤的基督論:門徒會把基督與耶穌分離,以為基督的本質是“基督的靈”,而不是神人二性的耶穌基督。他以為耶穌就是一個普通的人,在耶穌受洗時,“基督的靈”降在耶穌身上,從此,耶穌才成了基督。所以,季三保以為“基督的靈”可以再次從天上下來降在他身上,而耶穌仍留在天上。他把基督再次成為肉身解釋為:“聖父從耶穌身上取走了基督的靈,放在了三贖的身上”;“耶穌和三贖是基督的靈在兩個身體裡運行'。他們照如此推斷:"基督雖已二次道成肉身,但耶穌還在天上,直等到世界的末日他要再來"。
3、否定耶穌救贖的完全性:門徒會否認耶穌基督救贖的功效,聲稱季三保彌補了耶穌的不足。門徒會甚至稱耶穌所遭遇的與常人不一樣,季三保比耶穌受苦更完全,他彌補了耶穌的不足。他們說:"耶穌未娶妻生子,所遭遇的和我們不一樣,沒有受更多的苦。三贖道成肉身和我們凡人一樣,有家眷、地產等,受了我們每個人所受到的苦,他才配擔當我們每個人的罪。他裡面裝著神的靈,上與神溝通,下與人溝通,有人的一面,有神的一面,成為了中保。"此外,他們還引用經文:"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賽53:10)他們說,"那“壓”字恐怕以賽亞先知也不知道,因三贖是由於車禍離世的"。言外之意,耶穌不是被"壓"而死,三贖是被"壓"而死,他才應驗了經上的預言。而且,他們說這節經文提到“他必看見後裔”,而耶穌並沒有兒女,三贖才有兒女。因此,他們說:"在當今時代,基督就是三贖,除他之外,別無拯救。所以一切不信他的基督徒都將和非基督徒一樣遭到審判,墜入硫磺火海"。
4、錯誤的屬靈觀:將"生命糧"作為判定信徒屬靈生命的標準。季三保自稱禱告時,看見一個光柱插在板櫃裡,光中的麥子如水一般往櫃裡流,從此柜子里的一點麥子總是吃不完,直到第二年接上新麥子(如前面所引述)。《閃光的靈程》里還記載:“三贖(家)自從信神後,家裡長年接待弟兄姊妹,那怕三十多人、五十多人每次一鍋飯不僅夠吃,而且還有剩的。(鍋是一尺七寸口徑)”。季三保聯繫到聖經中“五餅二魚”(約6:1-14)的事情,及列王紀上十七章記載的撒勒法的寡婦家裡“壇內的面果不減少,瓶里的油也不缺短”(王上17:16)的事,認為神會賜給信徒“生命糧”。
季三保規定,他的信徒每天要總結(用秤稱)所吃糧食(米、面等主食,不包括蔬菜、水果、肉、蛋等副食)的重量,一個合格的信徒不管多大飯量,每人每天吃的糧食不能超過二兩(這也是門徒會又被稱為“二兩糧”的原因)。意思是說,神會賜福給信徒“生命糧”,而且信徒靈命越高,每日所總結的糧食數量則會越少;而如果信徒每日總結的糧食超過二兩,就表示他尚未真心悔改或是信心不足。此外,季三保還提出“發酵糧”的概念,即信徒吃的糧食不但不減少,甚至還越吃越多,有這樣經歷的人是更蒙福的。他們稱末後的日子會有大饑荒,吃上生命糧或發酵糧的人就不會餓死。於是,門徒會將總結“生命糧”作為操練信徒的信心與靈性的一種途徑,並在底層組織安排人定時統計每個人的“生命糧”情況。為了宣揚與鼓勵信徒總結“生命糧”,門徒會甚至還編寫了《生命糧歌》:“隨時來做飯,耶穌賜米麵,又賜油來又賜鹽,鍋碗瓢勺都裝滿。賜的米麵吃不完,白送恩典不要錢。信心提起來,禱告耶和華,神的兒女不要怕,耶穌有辦法,憑信心去做飯,賜的飯菜吃不完,全家老少吃了得平安。”
5、否認正統教會洗禮,取消聖餐禮:他引用馬太福音三章施洗約翰的話:“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太3:11)因此,季三保認為真正的洗禮是火的洗禮,用水施洗是舊約的事,到了新約水洗已經過時,信徒應該受火的洗禮。據一些材料記載,季三保為此要求信徒從火中走過,小孩要從火中扔過,由另一邊的人接著(這樣的做法可能沒有在門徒會中廣泛推展開)。另外,季三保否認聖餐禮,在這方面,他以為信徒聽道就是吃聖餐了。
6、高舉醫病趕鬼,反對求醫問藥的大旗:門徒會的宣傳材料中大力宣傳神跡奇事,醫病趕鬼,他們“傳福音”時也靠宣傳神跡醫病來吸引人。他們認為疾病都是因犯罪而來,“只要罪得赦免,病就得以醫治”。信徒生病後應該憑信心奉“三贖的名”禱告,求三贖醫治,宣稱“天國是個大醫院”,“吃藥打針白花錢”。如果病人就醫、吃藥、打針或輸液,則是缺乏信心的表現。病人多次禱告得不到醫治的,則是罪未認清或是沒有信心,他們就要讓病人“挖罪根”,要將從小到大所有犯過的罪都認清,甚至病人的隱私也要向他們講出來。
7、過度宣揚與強調世界末日:門徒會大肆渲染聖經中關於末世的預言,製造世界末日恐慌氣氛。他們強調“人非活著不能見主”,主是道成肉身,人要“肉身成道”(此說與呼喊派相同)。他們說信徒在肉身活著的時候,世界末日就要到了,所以信徒會活著被提。末日到來之時,神要毀滅這個萬惡的世界,“地震、火災、洪水、冰雹、瘟疫、蝗蟲、風暴等將襲擊人類,壞人要死光,好人死掉一半”,只有信“三贖”的人才會免去災難。他們因此教導信徒不必努力耕種、生產,只要好好禱告等候末日來臨。
8、懸掛“十字旗”:門徒會在信徒中間搞了一場“除偶像”運動。他們引用聖經:“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20:4;申5:8)他們認為不僅僅中國民間信仰中各類的佛像、菩薩、關公像等雕刻的東西是偶像,還認為龍、鳳、蛇等動物畫像,甚至人的照片、畫像等,凡是有鼻有眼的東西,都是偶像,邪靈會藏在這些圖像裡面。信徒家裡如果有這些圖案的話,就不潔淨,會使信徒及家人不平安。所以,門徒會嚴格要求他們的信徒“除偶像”,將家中凡有以上圖案的物品或是照片、年畫、掛曆等都要除掉、銷毀,使家中潔淨,信徒以後也不能再拍照片。他們讓信徒除掉一切偶像,卻要求每個信徒用一大塊白布,在上面縫上一個紅色的十字架(稱為“十字布”),懸掛在家中的牆壁上,稱這是“得勝旗”。這“十字布”成為了他們信仰的符號,信徒在家禱告時,要關上門窗在“十字布”下面禱告。
9、宣傳神秘主義,不讓普通信徒讀聖經:門徒會一般不讓普通信徒讀聖經,而只讓一些上層的“執事”讀聖經。他們說聖經有“七層靈意”,普通信徒看不懂,傳統教會也只知聖經的字意,不懂靈意。因為經上說“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3:6)所以,“聖經的文字是死的,而精意卻不是顯而易見或一讀就懂的,人們從其中解釋出來的,不過是一些教導人學義行善的基本意思,而真正的救贖旨意卻是隱藏在其中的。”他們還說聖經“都是封閉的話,隱藏的奧秘”,因經上說“但以理啊,你要隱藏這話,封閉這書,直到末時。”

非法書籍

“門徒會”的書籍、宣傳資料有80餘種等非法印刷品。列表如下:
閃光的靈程
愛的命令
慈祥的母愛
聖靈與奉差
祖國與永生
彼此相愛
見證詳列(北平)
復活之道
論復活的信心
扭轉及措施
會務安排
見證詳列(四川)
火燒荊棘
打倒東方風俗
靈歌百篇
葡萄園下的歌聲
七步靈程
 詩歌

傳播方式

冒用基督教名義,以“禱告治病”為幌子,宣揚“門徒會”邪教歪理邪說。“門徒會”打著“信奉基督教”、“傳福音”的幌子,散布“人類將有大劫難”,宣稱“禱告神靈天道”能治病、“死人得復生”等致使一些人受到迷惑而加入“門徒會”。此後,“門徒會”一直以宣揚“禱告治病”、“吃賜福糧”等歪理邪說為主要傳播途徑,藉此欺騙不明真相的普通民眾,拉攏他們加入“門徒會”組織。此外,“門徒會”還通過編寫“見證”材料等形式誘導民眾相信“門徒會”歪理邪說。以“家庭聚會點”活動、“親傳親”、“友傳友”的方式傳播,是“門徒會”非法組織迅速發展的主要手段。有的是一家人加入,有的是一個家族,有的是兄弟姐妹,有的是妯娌,有的是兒媳公婆。“門徒會”常常利用這樣的家族關係、血親關係組成的龐大關係網路迅速發展。“門徒會”打著“傳福音”的旗號,走街串戶傳播歪理邪說,拉攏民眾入會,參與活動。
門徒會

政府取締

季三保以陝、川、鄂為“根據地”,這些地方偏遠貧困,門徒會的“周濟”、“施恩”的傳教策略很能吸引人們入教,因此發展順利並迅速蔓延,幾年之間就在陝西安康地區發展信徒3萬多人,在鄖陽地區也有1萬多人。在政府打擊之下,一些信徒轉向湖南常德、益陽、岳陽、株州、長沙、張家界、懷化等30多個縣市積極傳教。據有關資料介紹,“門徒會”至1995年已在15個省120個地(市)的681個縣(市),發展信徒多達35萬人。有人認為門徒會發展的巔峰時期擁有信徒50多萬,在分布上主要以西北農村為主。季三保死後,門徒會繼續他的教義、綱領與人民政府為敵,被嚴厲打擊,組織系統被摧毀。門徒教”在90年代初期被政府列為邪教,在陝西、四川、湖南、湖北等地的農村盛行。政府在1992年和1995年進行過二次整治,在湖南、湖北等地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當地很多農民知道其為邪教不再相信該教。在河北,陝西的漢中等地的農村該教仍然猖獗。
1995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其中將門徒會明確認定為邪教組織。2000年,公安部發布的內部檔案《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中所附的《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中進一步明確認定門徒會是邪教組織。鑒於以上情況,門徒會人員在宣傳自己的教義時已經拒不承認自己是門徒會,並且在某些地方其教名已經改為三贖基督,以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
2014年11月7日上午,榆陽區法院公開宣判了“門徒會”組織成員高榮東等6人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案件,高榮東等6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3年6個月不等的刑期。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馬德、高榮東、徐懷東、屈德飛、高建龍作為“門徒會”邪教組織的骨幹分子,積極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被告人張玉軍因信奉“門徒會”邪教被行政拘留釋放後,仍頑固不化,積極參加“門徒會”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六被告人的行為均侵犯了國家的法律秩序,觸犯了刑法的相關規定,構成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依法應予懲處。遂根據6人的犯罪事實和情節依法判處高榮東有期徒刑6年,其他5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3年6個月不等的刑期。

現實案例

1998年下半年,開始傳入新疆昌吉奇台縣。奇台縣的村民唐河、李華、李柏山和木壘縣的村民韓玉香四人,積極參與邪教的傳播活動,並成為邪教的骨幹分子和組織者。他們在五馬場鄉設立了一個分會,傳播“全面整頓慈惠彼此相愛工作決定”、“迷途人的福音”等六種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邪教材料,並散布“只要信這種教、信神,有病不用吃藥打針,有病治病,無病保平安”等謠言。他們四人還利用封建迷信,擾亂社會治安,麻痹矇騙民眾。1999年8月6日上午,唐河等四人為王某某祝禱告治病無效後,竟用繩子輪番對王進行抽打以“驅鬼避邪”,致使王的身上多處大片軟組織損傷瘀血。2000年12月,奇台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唐河等四人違背現代科學,宣揚歪理邪說和封建迷信,愚弄欺騙傷害民眾,已經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法規實施罪。依據《刑法》,判處唐河、李華、李柏山、韓玉香有期徒刑不等。
2011年11月6日,雲南省迪慶州維西縣法院審理判決一起利用邪教組織、以封建迷信破壞法律的犯罪。邪教組織漢建平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漢建平是維西縣登鄉人。自1999年10月以來,他建立了以自己家為集會中心的“門徒會”,在鄰近鄉社四處發展教徒並進行傳教活動,參與人數達200多人。漢建平自任“總執”,設有11個分會點,10名“執事”。該教會組織嚴密,每年集會一次,分會點向漢建平匯報本月活動情況。
2002年1月,甘肅省臨洮縣警方成功破獲一“門徒會”邪教組織,為首及骨幹分子受到法律懲處。臨洮縣站灘鄉農民水新龍、王茂成等人,在外地“門徒會”分子串聯策劃下,秘密組織建立了“門徒會”站灘分會,進而又分別在站灘、漫窪、峽口、雲谷、連灣等鄉和定西縣符川鄉建立教會組織,委任執事,發展信徒,曲解基督教義,散布歪理邪說,矇騙坑害民眾,嚴重擾亂了當地社會治安。為此,臨洮縣公安局組織專門力量,徹底查清了該邪教組織體系、為首分子、骨幹分子及活動內幕,並收繳了大量的“門徒會”書籍資料。2001年末,該縣還專門在站灘鄉召開了附近幾鄉幹部民眾大會,對“門徒會”為首分子及骨幹分子公開依法處理,當場揭露了這個邪教組織謠言惑眾、騙取錢財、誤人害命的罪惡事實,使與會幹部民眾深受教育。
2005年3月17日,江西省瑞昌市桂林派出所接到報告,這個市桂林街道辦事處村民董某家中正在進行集會。該所立即出警,並通知瑞昌市國保大隊,經查實:董某於1996年接受這個市公路段退休工人周某的傳教“洗禮”,加入“門徒會” 邪教組織,周封董為“執事”,爾後董將這個邪教傳給本村村民幸某等9人,董某組織教徒每星期六在自己家或幸某家進行集會活動。公安機關現場查繳教會會旗一面、經書2本、禱告詞1份。 公安機關已對董某等10人做出相應處罰。
2007年1月,由山東省煙臺市招遠市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的“門徒會” 邪教骨幹成員鄒勝全、李新華、劉貴長,被招遠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8年。這是煙臺市首例利用“門徒會”這一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案件。
2010年3月25日,雲南省玉溪市華寧縣委防範辦牽頭,縣公安國保大隊、通紅甸鄉黨委防範辦和派出所組織幹部8人,深入到鄉小得勒村委會長田小組和大龍樹村委會大平地小組對2009年年“11.9”邪教“門徒會”涉案人唐某某、王某某等6人開展警示教育。
2012年7月6日,河北省承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根據秘密力量的匯報,在下板城派出所、巡警大隊的配合下,在八家鄉八家村取締一門徒會邪教組織的聚會點。當地門徒會骨幹分子、聚會的組織者張某某(男,55歲,八家鄉八家村人)被當場抓獲,當場查獲門徒會見證材料15頁、會旗1面、《聖經》1本。經詢問,張某某交待了以信奉“三贖基督神”能好病保平安為由,於2012年再次參加“門徒會”邪教組織,多次在本村進行“勸教、傳福音”活動,並組織本村信徒在家進行守安息日聚會活動的違法事實。張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門徒會在承德非法活動被查處門徒會在承德非法活動被查處
2013年12月,陝西省橫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民警在深入基層走訪中,得知橫山縣橫山鎮元坪村有“門徒會”信徒宣傳。獲情後,民警迅速展開摸排調查。通過工作,於12月2日將正在元坪村牛某某家宣傳的5名“門徒會”信徒當場抓獲。經查證,張某某(系教點主執士)帶領范某某(系教點配執士)、張某某(系教點配執士)、閆某某(系教點配執士)、段某某四人從11月29日起,在元坪村進行挨家挨戶宣傳。橫山縣公安局對五人進行行政拘留,並開展進一步深挖。
2014年8月17日,貴州省興義市公安局豐都派出所民警通過摸排調查,抓獲7名“門徒會”邪教成員。目前,7名邪教成員分別被處以10至15日行政拘留。
2014年9月15日,湖北宜昌市遠安縣公安局洋坪派出所成功取締一個邪教窩點。該組織信奉“三贖基督”,教會主要負責人是羅某,教徒共有4名成員,均是年歲較高的老年婦女,長期非法聚會,相互傳播“各自見證經驗”,宣揚信教後不吃藥、能治病、吃生命糧等歪理邪說。

社會危害

會造成如下危害:
(1)威脅國家政權;
(2)侵蝕基層黨政組織;
(3)挑撥黨群關係、幹群關係,圍攻、衝擊黨政機關,以顯示“實力”、製造影響;
(4)從事暴力犯罪活動;
(5)欺騙成員,非法斂財;
(6)導致許多民眾家破人亡;
(7)一些民眾痴迷“門徒會”後走火入魔,屢屢發生精神失常、自殘、自殺事件;
(8)“門徒會”還通過一系列內部規定,嚴重干擾我婚姻政策和教育制度,侵害受騙民眾的合法權益。
具體來講,一個被稱為“門徒會”的組織在很多省(區、市)的農村活動。他們冒用基督教的名義,打著“傳福音”的旗號,秘密走村串戶,散布歪理邪說、欺騙拉攏民眾,使許多不明真相的人上當受騙,嚴重危害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筆者現將門徒會的幾大“騙人伎倆”歸納整理如下,供廣大網友明鑑,以防再次上當受騙。
騙人伎倆一:宣揚“禱告治病”,使成員拒醫拒藥而死亡。“門徒會”稱有病只要整天禱告就能好,不要吃藥打針,使許多百姓受騙上當,不治而亡。2006年夏天,長春市4名“門徒會”成員孫某(女)、朱某、梁某、張某都因有病不治相繼而亡。38歲的孫某患有糖尿病和肝病,信“門徒會”後不打針、不吃藥、不就醫,2006年5月,因糖尿病、肝腹水疼痛難忍住進醫院,但“上會”人員要求她立即出院,靠禱告治病,結果導致孫某於6月10日死亡。對此,“門徒會”還組織成員開會,大肆揭批孫某生前種種缺點,說她對神不虔誠。河北故城縣“門徒會”成員蘇某的女兒患有青春期供血不足病,蘇某讓女兒每天跪地禱告,不讓她到醫院治療,致使女兒死亡。面對死去的女兒,中毒很深的蘇某還對著屍體禱告4天,企圖使其復活。
騙人伎倆二:大搞“趕鬼治病”,以暴力侵害致人死亡。江蘇省東海縣“門徒會”成員孫某,為本縣農民鮑某患有精神病的兒子“趕鬼治病”,連續五天捆住病人手腳,禁水禁食,將其活活折磨致死。寧夏彭陽縣“門徒會”成員扈某稱“門徒會"成員王某患了“鬼附病”,扈某等人連續10天對王某用火鉗夾手指,折手指,抓頭髮,用“經書”、巴掌擊打面部,並多次限制其吃喝,後來王某因外傷和缺水導致急性腎功能衰竭死亡。河北滄州市“門徒會”成員徐某、齊某以“傳福音”為名為村民劉某“禱告治病”,讓劉某看著齊某寫的禱告詞禱告,被拒後徐某隨即將一壺開水澆到劉某的頭部及身上,並用燃燒的蜂窩煤烤劉某面部,又將玉米秸放在煤爐上燻烤劉某的身體,致劉死亡。
騙人伎倆三:實施精神控制,致人精神失常,家破人亡。受“門徒會”歪理邪說的毒害,一些民眾痴迷“門徒會”後走火入魔,屢屢發生精神失常、自殘、殺人、自殺等事件。2005年6月19日夜,河北承德縣“門徒會”成員孫某,因受“門徒會”毒害極深,夢見如果殺死4人就能“升天”,當夜殘忍地將其母親掐死。湖北襄樊市“門徒會”成員李某聽信“門徒會”邪說後,精神失常,於2004年11月1日跑到門前山坡上用菜刀割頸自殺“升天”,後因搶救及時,自殺未遂。2005年6月27日,遼寧阜新縣農民包某長期痴迷“門徒會”,在家喝農藥自殺,包某在遺書上說:“我走了,因不能完成使命”。
騙人伎倆四:散布邪說,製造社會恐慌,破壞民眾的生產生活。“門徒會”宣揚末世論、“吃生命糧”等歪理邪說,胡說“信教可以每人每天只吃二兩糧,不用種莊稼”,使受騙民眾不種地、不鋤草、不施肥、不養畜,有的民眾甚至變賣家產,吃光花盡,等待“洪水滅世”,準備“升天”,生產生活陷入困境。河北饒陽縣段某參加“門徒會”後,到處宣傳“往後幹活沒用了,只要信主信神就行了”,他把拖拉機和其他農機具賣掉,把蔬菜大棚拆了,使全家生活陷入窘境。
騙人伎倆五:欺騙成員,非法斂財。“門徒會”以“為神奉獻”、“慈惠”、“同濟”等名目向成員聚斂錢財,作為其發展組織、欺騙拉攏民眾入會的資金支持,還通過層層上交,供上層骨幹隨意支配。某骨幹在一個月內就支取活動資金40多萬元。一些骨幹還把從事“門徒會”活動作為職業和謀生手段,有的給人看一次“病”就收數百元。新疆“門徒會”某骨幹以“人人獻愛心,彼此相愛”,“慈惠是天國所用,是神的旨意”為名,騙取民眾財物價值數萬元。一些受騙民眾原本就生活貧困,被“門徒會”搜刮後更是雪上加霜,生活難以為繼。
綜上所述:廣大人民民眾要想安居樂業、脫貧致富、幸福平安,就要認清“門徒會”的本質和危害,自覺抵制和防範“門徒會”以及類似非法組織的傳播和滲透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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