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糧食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8號)和《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長辦發〔2010〕6號)精神,設立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糧食局,為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糧食局
  • 地點:長陽土家族自治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增加履行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監管的職責。管理對象由國有糧食企業轉變為全社會糧食市場主體;管理手段由行政手段為主轉變為以法律手段、經濟手段為主;管理方式由事全樂前審批轉變為事前、事中和事後全過程監管。
(二)加強對全縣糧食(含食油,下同)行業的管理,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體制,加強對全社會糧食購銷和地方儲備糧的管理與協調,提高全縣糧食供應保障能力。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具體履行糧食行政首長負責制;制定全縣糧食流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提出全縣糧油流通產業發展政策建議;負責全縣社會糧油流通管理。
(二)制定全縣糧食應急保障預案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確保糧食安全。
(三)負責對有關糧食流通設施的政府投資項目進行管理。
(四)受縣政府委託負責對全縣糧食企業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管。
(五)承擔全縣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縣糧食流通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糧食產銷合作,組織糧食品種、數量的餘缺調劑;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糧食價格管理;制定糧食在供求失衡情況下的應急措施,適時啟動和實施全縣糧食應急預案。
(六)建立和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承擔地方儲備糧油管理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建立糧食供需抽查制度;依法發布糧食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
(八)制定全縣糧食踏估微流通(含收購、銷售、儲存、加工各環節)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對違法者依法給予處罰。
(九)擬訂全縣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並組織實施;審批並核查糧食收購資格。
(十)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指導和監督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糧食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執行國家糧食流通政策;監督上述糧食經營者建立糧食經營台帳,報送糧食購銷、儲存、加工等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落實糧食最低或最高庫存量;對上述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存儲、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糧食市場執法監督檢查,並按《條例》、《辦法》的規定各自行使處罰權力。
(十三)擬定全縣糧食行業發展規劃;制定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議與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編制全縣糧食購銷、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擬訂全縣糧食產業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糧食流通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指導全縣糧食企業執行國家財務會計法則,負責審核匯總和上報全縣糧食財務報表;組織落實全市糧食財務掛賬的處理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糧食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政照組采蒸務工作,制定局機關的工作制度;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起草檔案、工作規劃、總結和綜合材料;負責管理機關文書、檔案和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管謎霉設理;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職工教育培訓等管理工作;負責處理勞動糾紛,抓好企業改革和人員安置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和傷殘軍人的管理;負責離休、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行政監察工作,承辦違紀案件的查處,辦理來信來訪。
(二)財務統計股
負責編制、下達各項財務計畫,並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填報各項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和財務核算;負責糧食企業國有轎協敬盼資產保值增值;負責企業經濟效益指標考核;負責對企業進行財務審計監督及經濟契約糾紛的處理;負責基本建戒燥煉設和審查;負責社會糧食流通統計、糧食系統統計報表的的編制、匯總工作;負責糧食系統內部審計、貫徹落實會計制度和法規;負責糧食系統離退休人員和在職人員醫療統籌的申報工作。
(三)綜合管理股
負責糧油購銷、儲存、調撥、加工計畫的編制和統計,實施糧食收購銷售的行業管理;保障救災糧、庫區移民和駐長陽部隊用糧的供給,保證城鄉糧食市場的供應;負責糧食市場的規劃,參與糧食購銷市場管理;負責糧油的安全儲備和科學管理;負責糧油收購、銷售和加工質量標準的管理,安排倉儲維修、改造計畫;負責糧油的新陳輪換;負責全縣糧食系統的消防、防汛、救災和安全催霸疊生產;負責糧食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扶持多種經營,管理附營業務;負責糧油新品種的開發;負責系統內的資產管理工作以及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
(四)監督檢查股(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監督檢查全縣糧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食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對全縣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購銷糧食的行為,保證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行政許可和審核,對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即辦件”直接辦理審批手續。
紀檢監察、工會等機構組織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定。

人員編制

縣糧食局機關事業編制為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設總會計師1名。

其他事項

糧食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負責貫徹執行糧食流通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監督執行糧食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對市場糧油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組織糧食收購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工作,發布糧食質量信息。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的工作制度;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起草檔案、工作規劃、總結和綜合材料;負責管理機關文書、檔案和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管理;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職工教育培訓等管理工作;負責處理勞動糾紛,抓好企業改革和人員安置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和傷殘軍人的管理;負責離休、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行政監察工作,承辦違紀案件的查處,辦理來信來訪。
(二)財務統計股
負責編制、下達各項財務計畫,並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填報各項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和財務核算;負責糧食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企業經濟效益指標考核;負責對企業進行財務審計監督及經濟契約糾紛的處理;負責基本建設和審查;負責社會糧食流通統計、糧食系統統計報表的的編制、匯總工作;負責糧食系統內部審計、貫徹落實會計制度和法規;負責糧食系統離退休人員和在職人員醫療統籌的申報工作。
(三)綜合管理股
負責糧油購銷、儲存、調撥、加工計畫的編制和統計,實施糧食收購銷售的行業管理;保障救災糧、庫區移民和駐長陽部隊用糧的供給,保證城鄉糧食市場的供應;負責糧食市場的規劃,參與糧食購銷市場管理;負責糧油的安全儲備和科學管理;負責糧油收購、銷售和加工質量標準的管理,安排倉儲維修、改造計畫;負責糧油的新陳輪換;負責全縣糧食系統的消防、防汛、救災和安全生產;負責糧食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扶持多種經營,管理附營業務;負責糧油新品種的開發;負責系統內的資產管理工作以及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
(四)監督檢查股(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監督檢查全縣糧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食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對全縣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購銷糧食的行為,保證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行政許可和審核,對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即辦件”直接辦理審批手續。
紀檢監察、工會等機構組織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定。

人員編制

縣糧食局機關事業編制為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設總會計師1名。

其他事項

糧食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負責貫徹執行糧食流通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監督執行糧食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對市場糧油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組織糧食收購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工作,發布糧食質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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