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盛動態精選證券投資基金是長盛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長盛動態精選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長盛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41.08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0081
- 成立日期:20040521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風險收益特徵,
投資目標
將通過積極投資於能夠充分分享中國經濟長期增長的、在各自行業中已經或將要取得領袖地位的50家上市公司股票,在承擔適度風險的前提下,追求當期收益和基金資產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的長期穩定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或擬上市的股票、債券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為20%-95%,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不低於5%。
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主動管理的股票型基金,投資策略上偏重選股能力的發揮,時機的選擇放在次要位置。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持有人可以選擇取得現金紅利或將所獲紅利按分紅除權日的基金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單位進行再投資,除非基金持有人成功辦理了選擇取得現金紅利的方式,否則其持有本基金基金單位的默認分紅方式為紅利再投資。紅利再投資免收手續費用,並不受最低申購金額限制;
2、每一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製定;
4、基金投資當年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則可以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完成;
7、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單位資產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8、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的其它規定。
2、每一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製定;
4、基金投資當年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則可以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完成;
7、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單位資產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8、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的其它規定。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採用長盛風險控制與績效評估系統進行風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