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泰縣國土資源局

根據《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長泰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漳委[2002]44號)和《中共長泰縣委辦公室、長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制定長泰縣縣鄉黨政機構“三定”規定的通知》(泰委辦[2002]19號)的規定,組建長泰縣國土資源局。長泰縣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泰縣國土資源局
  • 外文名:Changtai County Land Resources Bureau
  • 所屬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漳州市
  • 現有職工:95
內設科室,主要職責,

內設科室

長泰縣國土資源局內設人秘股、財務管理股、規劃與耕地保護、農地轉征土地利用、地籍測繪、執法監察、礦產管理和地質環境股等8個職能股,局屬事業單位7個,基層國土所10個,現有幹部職工95人。

主要職責

(1)組織貫徹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貫徹實施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
(2)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有關的專項規劃;參與報市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
(3)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查處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
(4)擬定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用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保證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5)統一管理全縣土地資源和城鄉地籍、地政工作。制訂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6)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規範土地市場;配合財稅部門做好土地費稅的徵收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7)指導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評測,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主管全縣城鄉農用地轉用、徵用工作;承擔報省、市政府和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8)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
(9)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採礦權出租的審批登記;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匯交;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管理地勘成果;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的徵收和使用;管理地質勘查專項資金項目。
(10)安排並監督檢查土地開發整理、地質勘查專項資金以及財政撥給的其他資金。
(11)履行土地規劃測繪行政管理職能。
(12)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宣傳、科技工作和開展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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