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長治縣人民法院的前身是長治縣抗日民主政府內設的司法科,1951年7月司法科改建為長治縣人民法院,1954年7月長治縣與潞城縣合併後法院更名為潞安縣人民法院,1959年潞安縣人民法院併入長治市人民法院,工作上受晉東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監督指導,1962年長治縣人民法院恢復建制,1966年長治縣人民法院被長治縣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由“軍管小組”代行審判權,1973年“軍管小組”撤銷,長治縣人民法院又恢復建制。法院下轄兩所人民法庭,目前,全院共有幹警61名。法院現有辦公樓一幢,分辦公區、立案區和審判區,審判區有1個大法庭,8個小法庭,9個調解室。近年,全院年受理各類案件1500餘件。
機構設定
長治縣法院設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未成年人法庭、案件管理局、執行局、信訪辦及蘇店人民法庭和蔭城人民法庭等12個業務部門,設辦公室、政治處、法警隊、監察室等4個管理部門,設後勤服務中心一個事業單位。
法院建設
近年來,我院在縣委領導、縣人大監督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堅持“公正司法、為民司法”的工作主線,以文化建院為抓手,按照“建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樹一流形象”的工作思路,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不斷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推進司法改革,案件管理、立案信訪、黨風廉政建設、司法公開、基層法庭等多項工作走在了全市、全省法院前列,人民民眾的滿意度和法院的公信度不斷提高。
所獲榮譽
近年來,我院認真落實山西省高院“三案、四化、五新”工程和長治市中院“五個強化”發展戰略,立足審判、勇於創新,工作取得良好成績。先繼獲得“全市模範法院”、“山西省政法系統公正執法先進單位”、“山西省五一勞動獎狀”、“全省優秀法院”、“全國法院文化建設先進單位”、“全國案件質量監督管理試點法院”、“全國司法公開示範法院”、“全國立案信訪視窗建設先進單位”、“全國黨建工作先進單位”、“全國優秀法院”等榮譽和稱號,並榮記集體一等功一次和集體二等功兩次。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