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潞州區科學技術局

長治市潞州區科學技術局

長治市潞州區科學技術局,是長治市潞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治市潞州區科學技術局
  • 隸屬:長治市潞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區重大(重點)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全區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四)擬訂區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區重大(重點)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擬訂重大(重點)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重點)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牽頭組織區級以上重點實驗室等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編制區重大(重點)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重點)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組織協調我區國際科學計畫和科學工程。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管理高新技術企業。
(七)牽頭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端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三)承擔省市科學技術獎的相關工作。
(十四)對技術貿易活動中違反《山西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的行為檢查處理。
(十五)完成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科技動員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以市科技管理平台為支撐,構建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現象。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區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科技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信息化、政務督查、政務公開、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協調區直各部門和各鎮(鄉、辦、中心)的科技管理工作;完成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科技動員工作。負責本系統科技幹部的培訓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全區科技培訓工作;承辦全區科研系列初級評審工作;承辦全區科研系列中、高級職務初審工作。
政策法規股
承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規範性檔案,並開展普法宣傳和科普基地建設工作,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擬定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區級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本部門各類政策、規範性檔案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核;承辦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務;承擔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資格認定與管理、統計與培訓;負責軟科學研究工作,負責受理基礎研究資助項目的申報和管理;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及本部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對技術貿易活動中違反《山西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的行為檢查處理。
區域創新與產業發展股
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我區重大(重點)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實施創新調查制度,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推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建設;承擔省市科學技術獎的相關工作。
承擔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承擔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建設管理全區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實施科技報告制度;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科技重大專項布局規劃建議,擬訂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審核實施計畫,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政策建議,跟蹤和監督實施,協調解決重大(重點)問題,組織評估和驗收;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重點)關鍵技術攻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重點)關鍵技術攻關;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布局並組織實施;擬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
農業科技創新股
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套用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套用基礎研究,研究提出任務並監督實施;提出區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建議並監督實施;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
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
負責擬訂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端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現任領導

局長:劉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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