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潞州區監察委員會

長治市潞州區監察委員會是長治市潞州區境內的國家監察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治市潞州區監察委員會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領導成員,內設機構,

領導成員

主任: 郭紅勝(代理)
副 主 任: 榮向欣
委員:李愷岳 潘傑(回族) 謝志強 張偉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和內外聯繫、綜合協調;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區紀委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信息綜合、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歸口受理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保管事項等。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區紀委監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巡察機構、派駐機構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等。負責綜合分析全區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區紀委監委重要檔案文稿;綜合協調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工作等。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區紀委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區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區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和鄉鎮、街道(中心)紀(工)委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交監督檢查室;受理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歸口管理機關承擔信訪舉報職責的單位,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上級紀委監委交辦或者指定的,領導批辦的,以及其他地區和單位移送的相關問題線索;對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移交監督檢查室;統一受理下級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定期匯總核對問題線索及處置情況,及時上報市紀委監委;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辦理區管幹部任職前回復區委組織部意見工作等承辦區委反腐敗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具體負責區委反腐敗領導小組有關會議的組織協調與服務保障,抓好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參與有關調研和重要檔案、文稿的起草;及時收集匯總有關重要情況並向區委反腐敗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報告等。承擔全區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等。
第一至第四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地區)領導班子及區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地區)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對適用“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提出處置意見;對適用第三種、第四種形態的,按程式移交審查調查室;督促所聯繫單位(地區)落實巡視巡察反饋提出的問題和整改意見;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地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第一監督檢查室歸口承擔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管理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第五至第七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等。
第一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區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按規定鄉科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案件,嚴格依規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等工作。
第二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鄉鎮、街道(中心)紀(工)委直接審查調查的案件,嚴格依規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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