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民俗攝影協會

長治市民俗攝影協會

2015年2月1日,長治市民俗攝影協會正式成立。協會的成立受到了市委宣傳部、市文聯、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治市民俗攝影協會
  • 外文名:chsngzhi folklore photography association
  • 簡稱:CAFP
  • 業務主管單位:長治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 成立時間:2015年2月1日
  • 現任主席:李德心
基本信息,組織機構,主要章程,協會活動,

基本信息

長治市民俗攝影協會在長治市委宣傳部和市文聯的關心支持下,於2017年12月在長治市民政局完成了法人變更備案。協會是一個非贏利性的具有獨立法人的攝影藝術團體;協會將緊緊圍繞主旋律,以弘揚、傳播中華文化為宗旨,挖掘追溯優秀民俗文化根源,培育民眾文化自信、制度自信;為廣大攝影愛好者提供一個交流、學習、提高技藝的平台。

組織機構

主席團
長治市民俗攝影協會主席團
主席:李德心
副主席:馬占山 王 田 王建中 王俊亭 王躍偉 王瑞玲 牛存鎖 石潤紅 孫壽武 楊 軍 楊紅兵 張鳳歌 張文舉 張 濤 陳穩清 趙銀修 南志平 郭勝旺 郭維平 程林超(按姓氏筆畫排序)
秘書長:王建中(副主席兼)

主要章程

長治市民俗攝影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長治市民俗攝影協會
第二條 本會是由拍攝記錄民俗事項的攝影工作者、業餘愛好者及從事編輯、出版、研究民俗影像的企事業單位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以民俗攝影作品為媒介,弘揚祖國民族文化,體現文化自信,展現可愛的中華, 找尋記錄民族文化的“源”和“根”。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長治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長治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長治市淮海街1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加強民俗攝影的理論研究,提高民俗攝影隊伍的素質和學術水平;
(二)培養具有民俗學專業知識的攝影工作者隊伍,有組織、有計畫地開展各地、各民族民俗文化的採訪拍攝工作;
(三)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或根據專業發展需要,開展各類民俗攝影圖片的徵集、展覽工作;
(四)依照有關規定,出版民俗攝影相關的刊物;
(五)建立健全並不斷豐富具有權威性的中國民俗圖片資料庫;
(六)積極舉辦民俗攝影的學術研究和文化交流活動;
(七)根據國家政策,積極推進民俗攝影及相關文化產業的發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有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願意承擔記錄民俗事項的攝影家、攝影工作者、攝影愛好者,可申請成為個人會員;
(五)支持本會工作,認同本會文化理念,願意承擔記錄民俗事項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可申請成為單位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經兩名以上本會會員推薦,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會員工作部發給個人會員會員證、單位會員證書和會牌。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三)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和規定的優惠待遇權;
(四)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及行規行約,執行本會的決議,積極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
(二)誠信守法,嚴格自律,維護本會聲譽;
(三)維護行業的整體利益,尊重智慧財產權,不搞不正當競爭;
(四)完成本會委派的各項任務;
(五)積極為本會提供有關信息和統計資料;
(六)有宣傳本會宗旨,促進本會團結髮展的義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在30日內交回會員證書和會牌。未在限期內交回的,會員證書和會牌自動失效,不得繼續使用和展掛,否則視為侵權行為。
第十三條 會員2年不參加本會的活動,經書面通知後仍不改正者,視為自動退會;單位會員受到司法機關查封或被登記管理機關吊銷、註銷登記的,其會員資格自動取消。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1/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副主席、常務理事,任免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註銷;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無故不參加本會要求參加的活動兩次(含兩次)以上者,視為自動放棄理事資格。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無故不參加本會要求參加的活動兩次(含兩次)以上者,視為自動放棄常務理事資格。
第二十五條 主席辦公會議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組成,由主席負責召開,其職權是:
(一) 處理日常事務,事後向常務理事會、理事會備案;
(二) 對擬交常務理事會、理事會討論的某些重大問題,預先提出供決策的參考意見;
主席辦公會議須有2/3以上人員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人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七條 本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會副主席、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 主席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一)因特殊情況,經主席委託、理事會同意,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可以由副主席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二)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條 本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第三十一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捐贈;
(二)政府資助;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 本會免收會員會費。
第三十四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八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認可的審計機構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由主席辦公會議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決定。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一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同意,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經2018年2月28日第1屆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協會活動

2018年1月29日到山西省長子縣鹿谷國小看望留守兒童。
2018年1月23日參加長治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召開的《2018長治市文學藝術界迎新春聯歡會》。
2018年2月5日受邀參加山西奧中旅國際旅行社年會助力長治旅遊。
2018年2月26日啟動“2018迎新春民俗攝影大賽”。
2018年3月18日組織“堅持文化自信·弘揚上黨民俗”長治市民俗攝影協會走進“平順·豆口”採風活動
2018年5月26日舉辦“世界奇峽·天然氧吧”攝影大賽啟動儀式暨“2018迎新春民俗攝影大賽”頒獎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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