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果樹工作站

根據《中共長治市委、長治市人民政府關於<長治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的通知》(長發[2009]20號)和《關於市縣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和分類改革的意見》(長辦發[2009]50號)要求,設定長治市果樹工作站,正科級建制,為長治市農業委員會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果業技術推廣工作,該工作是一項社會性和公益性事業。
(二)制訂全市果業技術推廣計畫、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制訂全市果樹生產的發展規劃與科學布局,調整水果業的樹種和品種結構,並組織實施。
(四)及時掌握全市水果業生產、加工和銷售等情況及動態變化,為領導提供科學依據和決策依據。
(五)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果業發展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果樹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的引進、試驗、示範與推廣。
(七)負責指導下級果業技術推廣機構、民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果業技術推廣活動;對從事水果業的幹部和技術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八)負責為全市從事水果業的農民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技術、諮詢和信息服務,把果業技術普及套用於果業生產的產前、產中和產後的全過程。

人員編制

長治市果樹工作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11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

附則

本規定由長治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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