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上黨區審計局

長治市上黨區審計局

長治市上黨區審計局是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治市上黨區審計局
  • 隸屬: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根據《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審計機關的基本職責是:
1、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本級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財務收支,下級政府財政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國家債務收支;
——國家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
——中央銀行的財務收支;
——國有及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
——國有及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損益;
——國家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執行情況及財務收支。
2、審計署對中央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國務院總理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3、各級審計機關每年受本級政府的委託,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4、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報告調查結果。
5、指導內部審計,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業務質量。
根據中辦、國辦關於經濟責任審計的“兩個暫行規定”,審計機關受幹部管理部門的委託,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內設機構

辦公室(機關黨辦):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建、文秘、檔案、信訪、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督查、綜合治理、財務、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處理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法規審理股:
承擔審計規範性檔案和工作指南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管理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計畫,負責機關審計項目工作量的審核;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督促檢查審計決定的落實,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負責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
財政審計股:
組織審計國家及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區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組織審計區級預算收入執行、稅收征管和社會保險費徵收等情況;組織行政事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組織審計區國有企業和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區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
農業農村股:
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審計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經濟責任審計股:
組織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組織開展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組織審計區國有金融機構和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區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審計;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有關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組織審計政府投資、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組織審計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情況以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

人員編制

編制32人(其中:行政編制10人,工勤人員1人,事業編制21人),在職27人(其中:行政6人,工勤2人,事業19人),領導職數5名。設有5個職能股室:辦公室、法制股、綜合股、經濟責任股、投資審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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