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規劃管理局

長沙縣規劃管理局成立於2004年7月。為財政全額撥款的正科級事業單位。2010年12月23日,規劃管理局更名為城鄉規劃局,由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政府的組成局,有幹部職工21人,其中領導班子成員5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縣規劃管理局
  • 成立:2004年7月
  • 更名:2010年12月23日更名為城鄉規劃局
  • 主要職能:(一)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城市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和村莊、集鎮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並負責上述法律、法規、規章在本縣行政區域內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具體組織編制、調整、修訂縣城城市總體規劃、縣域城鎮體系規劃,並按法定程式完成報批工作;負責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專業規劃以及縣域內村鎮規劃(包括集鎮和村莊)的審查、審批工作。
(三)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規劃試試實行集中管理,負責審查確定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並提出規劃設計條件;負責審批建設工程的規劃方案,核發“一書兩證”(規劃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負責對全縣規劃設計、建設方案設計、城市勘測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用地界址放線、建設工程放線、驗線工作,以及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勘測設計單位的資質檢查,負責城市設計和城市景觀環境規劃的管理。
(五)對全縣建設項目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實施規劃監督管理,負責查處縣城規劃區範圍內不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的違法建設行為,負責查處縣城以外的違反規劃的違法違章建設行為。
(六)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項私房建設、農房建設及各項臨時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城市景觀相關的路牌及戶外廣告的設定管理工作。
(七)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法規科)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和調研工作;負責會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書檔案的管理;負責人大、政協提案、議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負責機關保衛、保密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財務和考核等工作;負責內部計算機、網路和數據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協助局領導協調本局規劃業務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諮詢、收件、退件和內部傳遞;參與城市規劃工作調研;負責縣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查實全縣城鄉規劃區內違反規劃的建設行為,製作規劃執法文書,監督實施行政處罰;負責和有關部門聯合執法的協調工作;負責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二、建設規劃科
審核建設項目建築規劃設計方案,審核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各項規劃技術指標,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雕塑、戶外廣告的審批工作;負責全縣城鎮私房規劃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私宅);參與城市規劃的跟蹤管理,參與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三、綜合管線科
審核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市政工程)的技術指標,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市政工程);負責規劃業務統計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四、技術科
負責本縣城鄉規劃編制的具體組織工作;組織規劃設計方案評審會;審查各業務科室提出的規劃設計要點;負責組織集體審批會議,審查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檔案,提出審查意見。
五、用地規劃科
審核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各項規劃技術指標,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提出出讓、轉讓地塊的規劃設計條件。

地理位置

地址:天華南路17號
長沙縣規劃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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