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林業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林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和組織實施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縣級林業資金;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擔全縣林業財務、計畫和統計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縣林業局
  • 地區:長沙縣
  • 職責:林業管理
  • 隸屬: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

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全縣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集體林楊、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組織、指導和監督實施各部門和單位編制國土綠化、義務植樹規劃及分年度實施計畫;組織實施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部門綠化和城鄉綠化工作;組織縣級“花園式”單位的評比以及市級“花園式”單位、省級“園林式”單位的初評與申報工作;組織工程項目附屬綠化工程審批工作;組織全民義務植樹以資代勞行政核准和綠化費的收取工作。
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的管理;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和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負責竹、木的憑證採伐、活立木移植與木材經營、加工和運輸管理;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負責徵用、占用林地初審工作和臨時占用林地的初審,負責協助政府調處山林權屬糾紛。
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與合理開發利用。
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派出所;查處全縣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的刑事、治安、林業行政案件和破壞國家級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植物的重大案件;協調、協助、督促、參與其它跨入本地區的涉林案件;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和防治、檢疫工作。
指導商品林和生態公益林的發展與培育;組織營造林業技術、質量管理和檢查驗收工作;監督林木種子、苗木的憑證生產與經營;指導林木種子調劑、質量監測、良種繁育管理。
擬定全縣花卉苗木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落實推進花卉苗木產業化的措施。
研究提出林業經濟調整發展的意見以及林業生產發展的有關政策建議;指導林業產業發展;申報和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級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組織、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外事和宣傳工作;擬定並實施全縣林業隊伍建設。
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負責組織、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擬定機關工作制度並檢查落實;承辦文秘、檔案、綜合性會議、信訪、信息、保密工作;承辦機關後勤服務、房管、基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承辦林業宣傳、林業志編撰工作;組織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擬定林業發展戰略;綜合編制全縣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主任:曾驥
(二)資源林政科工作職責
負責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管理;負責審計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負責組織編制森林限額採伐計畫;負責編制、修改全縣的林業分類方案;指導、實施國家生態公益林的補償制度;負責林木、松香、松脂的憑證採伐、憑證采割、憑證運輸、經營(加工);負責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負責徵用、占用林地和臨時占用林地的初審和呈報工作;負責調處山林權屬糾紛;負責木材行業的管理;負責林業法制工作,組織開展普法教育;負責協調、督促、審批和直接查處林業行政案件;負責承辦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
科長:彭福星
(三)營林綠化科工作職責
負責組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商品林和生態公益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實施退耕還林工作;負責組織營林造林技術、質量管理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林業工程項目的管理與監督;負責承擔花卉苗木的行業管理;負責林木種子、花卉苗木的憑證生產與經營管理;負責林木種子調劑、質量監測工作;負責指導集體林場、苗圃的建設管理;承辦縣綠委辦公室日常工作。
科長:陳誠明
(四)計畫財務科(會計結算中心)工作職責
1、擬定和組織實施機關年度資金的預算;
2、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3、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4、承辦全縣的林業財務、計畫和統計工作;
5、承辦局機關和二級機構單位的計畫統計、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
主任:劉彩虹
(五)縣林業科學研究所工作職責
負責全縣林業技術難題的研究攻關,林業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示範試驗。負責珍稀、名優良種苗木、造林綠化苗木繁殖、培育。負責管理全縣唯一的面積為184公頃的大山沖國有森林資源。
所長:任輝
書記:陳金文
(六)縣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職責
縣公安森林派出所與縣森林防火指導部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我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負責維護縣林區社會治安秩序,保障我縣的森林資源,根據國家林業局、公安局《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的通知》,受理19類刑事案件,根據國家林業局的授權,代行《森林法》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同時查處相關的治安案件。
所 長:陳立海
教導員:萬金星
(七)縣森保植檢站工作職責
(1)森林病蟲害調查、測報、防治決策參謀、防治技術指導;
(2)森林植物檢疫;
(3)保護和管理野生動植物資源;
(4)宣傳森防、野保法律法規和政策,推廣森防、野保先進技術和管理辦法;
(5)行使森林植物檢疫和野保的行政處罰權。
站長:徐茂林
(八)縣林業技術推廣站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森林法》、《農業技術推廣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林業的各項方針、政策;
(2)負責制定全縣林業技術推廣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縣各級林業技術推廣開發試驗示範區建設和管理工作;
(4)負責全縣基層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管理工作;
(5)指導基層林業技術推廣機構開展技術轉讓、技術承包、技術諮詢等活動,促進科技成果和適用技術的推廣套用。
站長:任輝
(九)基層林業站工作職責
(1)指導和組織農村集體、個人開展各項林業生態經營活動;
(2)配合主管部門搞好造林規劃設計、封山育林、幼林撫育、中幼林撫育間伐調查規劃設計;
(3)認真執行《森林防火條例》,協助鄉(鎮)人民政府搞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4)貫徹執行《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協助鄉(鎮)人民政府搞好病蟲害預防和除治工作,檢查落實防治措施,組織實施國家工程治理項目;
(5)負責林地保護、開發、利用、監督、管理工作,做好轄區內征占用林地的統計上報工作;
(6)搞好市場管理和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嚴格實行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和狩獵制度;
(7)按照林業行政處罰規定,及時查處林業案件,組織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山林糾紛的調處工作;
(8)積極協助鄉(鎮)黨委、政府抓好轄區的各項中心工作,積極完成鄉(鎮)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9)建立健全護林村規民約,組織護林人員巡山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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