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根據《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沙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長沙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長沙縣機構改革涉改科級事業單位調整的批覆》,組建的長沙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對外加掛長沙縣知識產權局牌子。

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Changsha County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莊虎(黨組書記、局長) 
發展歷程,機構職責,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機構設定,內設機構,執法機構,派出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發展歷程

2019年3月20日,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揭牌儀式。副縣長康勇參加儀式。根據長沙縣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的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整合了原長沙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縣食安辦)的職責、縣發改局(縣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責,以及縣科技局(縣知識產權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職責,對外加掛長沙縣知識產權局牌子。整合後將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構建更有活力的市場監管體制機制,最佳化更加便利高效的營商環境、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和誠信安全的消費環境。

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計量器具許可管理;負責許可權內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行政許可;負責許可權內藥品流通環節的行政許可;負責許可權內醫療器械經營單位、特種設備、計量器具的行政許可及備案工作。
(四)負責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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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行為。組織打擊有關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助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缺陷產品召回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全縣監督抽查工作。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後管理。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協助、配合、參與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許可權範圍內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和質量管理。負責監督實施藥典以及國家、省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監督實施化妝品生產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三)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和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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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職責管理全縣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長沙地方標準的相關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根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採用國際標準。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對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負責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和各項自願性認證活動的開展。維護認證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縣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有關活動。
(十八)負責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九)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和合作。
(二十)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法定職責。負責全縣特種設備、餐飲服務、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等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十一)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價格和收費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依許可權負責抽查及專項價費檢查、價格和收費政策執行情況檢查、市場價格行為檢查(包含明碼標價、緊急價格干預等)。
(二十二)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落實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有關事宜。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落實全縣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相關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按許可權負責全縣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管理,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營體系建設,指導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審批時限,最佳化審批流程。進一步減少認定獎勵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監管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以及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源發性、區域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縣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推行一個視窗對外服務,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投訴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職責分工

1、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市場監管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管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管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管局負責肉類、蔬菜、酒類溯源體系的建設、套用、運行、維護、追溯節點及經營單元的管理,並與縣商務局、縣統計局等相關部門進行肉菜、酒類追溯相關數據資源共享。
5、與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食用林產品(水果除外)及林副產品生長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林產品(水果除外)及林副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
6、與縣城市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城市管理局負責中小型餐飲單位餐廚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置的行業監管。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餐廚垃圾處置產品油回流餐桌的監管。
7、與縣行政執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市場監管局受縣行政執法局委託行使食品、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化妝品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含相應的行政監督檢查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權(僅包含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縣行政執法局對上述委託事項行使指導和監督職責。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文書檔案管理、綜合協調、目標管理考核等日常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政府採購、信訪、保密、保衛、對外聯繫、公務接待、督查督辦和機關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資產管理工作;承擔綜合調研、提案建議辦理工作;組織開展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領域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全縣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和史志編纂等工作;統籌組織擬訂全縣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組織相關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統籌組織市場監督管理應急處置和應急值班工作,推動市場監督管理應急體系建設;統籌組織編制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特種設備、重點工業產品等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統籌組織應急演練和培訓;起草相關應急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方案;承擔並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
(二)法規科。承擔本系統規範性檔案、政府契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開展局系統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配合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工作銜接;協助省、市、縣相關主管部門辦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和考核發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三)行政審批服務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中心)。承擔規定範圍內的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承擔全縣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負責縣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計量、特種設備等行政許可和其他職權的受理工作;承接市市場監管局下放或委託的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和備案事項;指導派出機構承擔的行政審批工作。協助管理全縣非公有制經濟黨組織,指導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團建、關工委工作,配合縣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做好相關工作。
(四)信用監管科。負責完善和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全縣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組織開展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五)市場規範科。貫徹實施規範市場秩序的法律法規;承擔規範集貿市場、農資市場、重要商品市場經營秩序職責;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開展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指導動產抵押的登記工作;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工作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場價格監管和明碼標價監管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六)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貫徹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承擔網路市場監管技術平台建設;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承擔組織、協調、查處網路違法行為;嚴格依法履行網路商品監督管理責任;承擔縣本級網路商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建立網路經營主體信用評價體系,推動網路市場誠信建設,監督、引導網路經營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七)智慧財產權廣告監督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專利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擬訂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智慧財產權戰略;指導全縣各部門和鎮(街道)、園區的專利管理工作,指導協調企事業單位制訂專利戰略,促進技術創新和專利技術產業化;組織協調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推動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的建設,組織開展全縣“雙打”和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專利違法行為,承擔縣智慧財產權和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專利工作,貫徹落實專利優惠、獎勵政策;組織擬訂和實施專利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措施,重點推進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全面提高企業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能力;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履行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特別審查制度,履行專利技術在項目立項和科技獎勵中的有關職能;承擔組織協調查處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商標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商標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商標監督管理,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指導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商標註冊工作;加強商標保護工作;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廣告監督管理活動和廣告監測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八)標準質量計量認證監督管理科。協助上級制定長沙地方標準和市級團體標準;負責有關標準化試點項目的管理與指導;開展標準化對外合作和參與制定、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工作;參與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工作,參與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標準的起草、申報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強縣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推進品牌建設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貫徹落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項,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有關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擬訂全縣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縣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風險監控、分類監管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區域和專業性監督;負責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擬訂計量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行業、部門和企業的計量工作;統籌規劃社會公用標準建設,承擔對計量標準建立單位、計量技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強制檢定、計量比對等量值傳遞和溯源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及自願性認證活動的開展,並承擔相關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認證機構在全縣認證活動實施日常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查處違法行為;承擔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檢查工作,對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查處認證認可違法行為;牽頭制定計量從業人員年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開展服務領域消費維權;查處假冒偽劣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調解消費爭議;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承擔重大突發性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調度、協調和處置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定期公布抽檢結果及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
(十)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的聯絡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戰略重大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治理整頓和聯合檢查行動;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總體狀況,調查研究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承擔對鎮(街道)和縣直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統籌相關單位開展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全縣食品生產環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食品生產環節實施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分析掌握食品生產(含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環節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進工作措施。擬訂食品生產環節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依法履行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生產安全追溯體系;牽頭制定相關食品從業人員年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二)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食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食品流通環節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進工作的措施。組織、指導、協調全縣食品、酒類的流通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流通領域群體性消費者投訴(或職業打假人一事多訴)處理;依法履行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流通安全追溯體系;組織實施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及食鹽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落實特殊食品及食鹽領域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協助指導特殊食品流通環節加強監管;分析掌握特殊食品及食鹽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進工作的措施;負責食品生產、流通和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食鹽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組織編制食品生產、流通和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食鹽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應急演練和培訓;起草相關應急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方案;牽頭制定相關食品從業人員年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三)食品消費安全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食品消費環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食品消費環節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進工作的措施;擬訂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依法履行食品消費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範,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消費安全追溯體系;組織編制食品消費領域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應急演練和培訓;起草相關應急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方案。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實施特種承壓設備安全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工作;監督檢查特種承壓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特種承壓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協調、指導特種承壓設備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協助、配合、參與調查處理特種承壓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承壓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承壓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牽頭制定特種設備從業人員年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五)藥械化安全監督管理科。依法承擔中醫藥特色製劑、中藥材產業發展規劃。監督藥品零售經營企業(不含零售連鎖總部)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經營環節(零售)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藥品零售流通環節監管責任;負責醫療器械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法定標準和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目錄;擬訂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督實施問題醫療器械的召回和處置制度;督促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進企業誠信自律體系建設;依法履行醫療器械監管責任;組織實施化妝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化妝品經營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掌握分析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進工作的措施;承擔轄區內化妝品企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指導、依法履行化妝品監管責任;組織編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應急演練和培訓;起草相關應急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方案;協助相關主管部門對市場主體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牽頭制定藥品從業人員年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六)藥品使用和不良反應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轄區內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不良反應(事件)進行監測、收集、分析,並按規定上報;協助上級有關部門落實藥品不良反應控制的緊急措施,對需追蹤的藥品不良反應病例進行調查、確認和處理;負責藥物濫用監測、分析、上報工作;組織全縣藥品不良反應宣傳、教育、培訓。
(十七)財務科。承擔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及財政資金績效考評工作;承擔本單位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技術裝備、執法裝備等各類財務管理工作;承擔票據管理、非稅收入征繳等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日常財務管理,按許可權承擔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
(十八)組織人事科。承擔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目標績效、教育培訓工作;承擔人才隊伍建設、人才管理、職稱評審等工作;承擔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考核獎懲工作;承擔出國境人員審核等幹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統籌協調本單位統戰、僑務等工作,指導工青婦、關工委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執法機構

(一)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大隊,核定行政編制7名。
主要職責:擬訂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嚴格依法履行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特殊食品生產、流通環節案件查辦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重點工業產品、產品質量等專項整治和對假冒偽劣違法行為的打擊行動;查處假冒偽劣等侵害消費者違法行為;建立和完善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負責不正當競爭執法、打擊傳銷和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負責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案件移送等司法銜接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關重大違法、跨區域的案件,以及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案件;指導協調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
(二)不再保留長沙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局。

派出機構

1、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星沙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15名。
2、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安沙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5名。
3、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湘龍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10名。
4、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黃花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10名。
5、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黃興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10名。
6、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路口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5名。
7、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江背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4名。
8、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金井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5名。
9、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福臨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5名。
10、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北山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4名。
11、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泉塘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10名。
12、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梨市場監督管理所,核定行政編制7名。

行政編制

縣市場監管局機關行政編制33名。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人員只出不進。
縣市場監管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莊虎

辦公地址

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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