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民政學院法律協會法律援助工作站

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法律協會是於2003年10月22日經長沙民政學院學生工作處批准成立的隸屬於文化傳播學院學社聯的一個法律服務性學生自治性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民政學院法律協會法律援助工作站
  • 時間2003年10月22日
  • 簡介:法律服務性學生自治性團體
  • 詞性:名詞
協會簡介,援助站簡介,規章制度,工作職責,

協會簡介

法律協會以文化傳播學院法律專業教師等數名資深律師為指導老師,以法律事務專業精英學子為骨幹成員,以民院廣大法律愛好者為會員的學生團體。協會本著“共同愛好”的原則,以“你們的權利,我們的關注”為宗旨,積極開拓法律實踐。在專業教師的指導下,協會組織法院旁聽、開展模擬法庭、進行法律援助、3.15消費者維權日宣傳、悼訂12.4法制宣傳等活動。在活動中紮實會員的專業知識、提高實踐能力,培養了會員的綜合能力。
法律協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團支書一名,共同協調管理協會日常事務,下設法律援助站、組織部、辦公室、宣傳部、財務部、外聯部等部門,各部門各盡其責,使協會運行有條有序。其中法律援助站尤為特色,在長沙市天心區司法局,長沙市天心區法律援助中心的支持下,受天心區法律援助中心的業務指導,在雨花區雅塘小區、三湘小區、德馨園小區、香樟園社區等多個社區設點,進行法律援助諮詢,得到廣大居民的一致好評。並與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雨花區人民法院、天心區人民法院建立實踐業務聯繫。我協會與中南大學、湖南大學、中南林業科技大學等長沙市各大高校組成集聚十三個高校的“長沙高校法協聯盟”,為各校法學同學進行學術討論交流,活動開展及法律援助提供了更為廣闊的平台。
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法律協會
二〇一一年十月

援助站簡介

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法律援助站是長沙市天心區司法局確定、長沙市天心區法律援助中心於2005年11月在長沙民政學院掛牌成立,經長沙民政學院學生工作處批准,隸屬於文化傳播學院的挨碑探長期進行法律援助的學生工作站。
法律援助站受天心區法律援助中心的業務指導,對志願者實行統一登記管理,由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文化傳播學院法律教師監督指導,內設站長一名,副站長兩名。下設由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文化傳播學院法律事務專業高年級學生組成的刑事、民事、行政、經濟、婚姻家庭、消費者權益等小組。
法律援助站以“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為服務宗旨,以“志願參加、量力而行、講求實效、持之以恆”為行為準則,以法律援助志願者凝連射符為主體,向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活動。
法律援助站工作由法律援助中心牽頭,聯合有關職能部門法律援助志願者在天心區所管轄的各社區、街道和其他公共場所以講座、現場免費解答、發放宣傳單等多種形式,有計畫地深入社區、街道、外來人口聚居區等地開展免費法律諮詢、代擬法律文書、非訴訟調解、訴訟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務並協助配合司法所和社區居委會開展法制宣傳、人民調解、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等工作。工作站在法律教師、律師的指導下,不定期舉辦有關法律援助業務活動、成員培訓,開展案例評析、座談會等形式的志願者培訓。
長期以來,法律援助站在實際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積極探索,排民眾之憂,解民眾之困,積極推進“法律援助進社區”活動,完善法律援助方式,全心全意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簽祝勸給優質的法律援助服務。
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法律援助站
二〇一一年十月

規章制度

一、 幹部職能
第拳榜糠一條 會長:引導援助站貫徹社團文化和宗旨,並以此行使指導和管理社團開展活動的職權
第二條 部長:在站長的工作導向下,組織和領導部員實施活動並積極聯繫配合其它部門各章程。
第三條 會員:在大型活動的方案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議,輔助部長們開展活動,並有義務和其他會員相親相愛共同拒埋諒構建一個和諧的氛圍、家園。
二、 例會制度
第四條 通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並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社團的工作安排和通知有關精神。
第五條 每三周進甩廈茅踏行一次例會;時間一般定於晚上或雙休日空閒時間,以避免與學習發生衝突。
第六條 提前到會,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
第七條 請假必須直接得到所屬部門部長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請。
第八條 按會議通知內容的要求,積極準備,在會上踴躍發言,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效率。
第九條 出席會議時全體到會成員自帶筆記本和筆,並做好會議記錄。
三、 工作制度
第十條 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第一領導責任。負責部門發展的最高想法,負責傳達更高一級的任務及精神,負責對成員工作的指導和提攜。
第十一條 成員需積極配合部長工作,主動高效完成所擔工作;成員之間應形成友好合作局面,相互協商,相互幫助,相互促進。
第十二條 成員在學期初第一次例會時,擬一份本學期總體工作計畫交與部長。
第十三條 成員在學期末最後一次例會,擬一份本學期工作總結交與部長。
第十四條 組織活動前交工作計畫,活動結束後一周之內交工作總結。
第十五條 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式組織各項工作。
第十六條 在社團大型活動期間,部門必須積極協助活動主負責部門開展活動,對會長分配的工作必須認真負責的完成,不得拖延;成員需從大局出發,服從組織調配,積極完成手頭負責工作。
四、 獎懲制度
第十七條 根據例會出席情況、工作材料上交情況、活動開展情況、社團發展績效等方面表現,獎優懲劣。
第十八條 每次協會部長若無故缺席遲到,將做自我檢討,任何人缺席或是遲到超過三次,協會對其進行降級或責令其退會。
第十九條 每學期末,都將選出數名優秀協會成員進行獎勵並可作為該成員換屆時的申請材料。
五、 適情況需要,在節假日或大型活動成功時適度進行部門內聚會或戶外活動,增加部員間感情,增強社團凝聚力
長沙民政學院法律協會
二○一一年十二月

工作職責

辦公室:管理整理檔案,年度計畫總計,後勤服務,會議記錄
組織部:組織策劃活動,撰寫活動策劃和總結,會議主持
宣傳部:采編、收集、處理信息,宣傳工作,文字版面設計製作
財務部:財務管理、賬目
外聯部:研製調查問卷,展開調查,社區聯繫、安排,各高校聯繫及學校場地申請
第二條 部長:在站長的工作導向下,組織和領導部員實施活動並積極聯繫配合其它部門各章程。
第三條 會員:在大型活動的方案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議,輔助部長們開展活動,並有義務和其他會員相親相愛共同構建一個和諧的氛圍、家園。
二、 例會制度
第四條 通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並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社團的工作安排和通知有關精神。
第五條 每三周進行一次例會;時間一般定於晚上或雙休日空閒時間,以避免與學習發生衝突。
第六條 提前到會,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
第七條 請假必須直接得到所屬部門部長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請。
第八條 按會議通知內容的要求,積極準備,在會上踴躍發言,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效率。
第九條 出席會議時全體到會成員自帶筆記本和筆,並做好會議記錄。
三、 工作制度
第十條 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第一領導責任。負責部門發展的最高想法,負責傳達更高一級的任務及精神,負責對成員工作的指導和提攜。
第十一條 成員需積極配合部長工作,主動高效完成所擔工作;成員之間應形成友好合作局面,相互協商,相互幫助,相互促進。
第十二條 成員在學期初第一次例會時,擬一份本學期總體工作計畫交與部長。
第十三條 成員在學期末最後一次例會,擬一份本學期工作總結交與部長。
第十四條 組織活動前交工作計畫,活動結束後一周之內交工作總結。
第十五條 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式組織各項工作。
第十六條 在社團大型活動期間,部門必須積極協助活動主負責部門開展活動,對會長分配的工作必須認真負責的完成,不得拖延;成員需從大局出發,服從組織調配,積極完成手頭負責工作。
四、 獎懲制度
第十七條 根據例會出席情況、工作材料上交情況、活動開展情況、社團發展績效等方面表現,獎優懲劣。
第十八條 每次協會部長若無故缺席遲到,將做自我檢討,任何人缺席或是遲到超過三次,協會對其進行降級或責令其退會。
第十九條 每學期末,都將選出數名優秀協會成員進行獎勵並可作為該成員換屆時的申請材料。
五、 適情況需要,在節假日或大型活動成功時適度進行部門內聚會或戶外活動,增加部員間感情,增強社團凝聚力
長沙民政學院法律協會
二○一一年十二月

工作職責

辦公室:管理整理檔案,年度計畫總計,後勤服務,會議記錄
組織部:組織策劃活動,撰寫活動策劃和總結,會議主持
宣傳部:采編、收集、處理信息,宣傳工作,文字版面設計製作
財務部:財務管理、賬目
外聯部:研製調查問卷,展開調查,社區聯繫、安排,各高校聯繫及學校場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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