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區社會組織孵化中心項目是在雨花區民政局支持下,由長沙市雨花區群英公益發展促進中心於2013年策劃成立,旨在為轄區初創期民間公益組織提供全方位成長支持的公益項目。公益組織孵化器的運作模式為“政府支持、社會興辦、服務民生、專業管理、公眾監督、共同發展”。
雨花區社會組織孵化中心向初創期及籌建期的公益組織提供能力建設培訓、聯合辦公場地設備支持、資金管理和財務監管、社工監管、項目評估、註冊指導和諮詢等服務,支持公益組織健康、持續、規範發展、努力將中心打造成為中部地區領先的社會組織孵化基地。
申請孵化流程,項目計畫評估,機構孵化培養,出殼服務,
申請孵化流程
符合申請孵化條件的公益組織或公益創業者可以向雨花區社會組織孵化中心項目辦公室索取《孵化申請書》,填寫完成後,按照提示以電子郵件或郵局快遞等方式提交。正式的孵化申請以項目收到《項目孵化申請書》的日期為準。
(1)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孵化申請書》;
②機構創始人/負責人及核心成員簡歷;
③認為重要的其它材料。
(2)提交申請和評審的時間
①年度孵化申請提交的截止日期(請在各地孵化器入殼評審的3個月之前提
交,逾期將被納入下一起的孵化申請;
②評審結果公示持續時間:2周左右;
③年度入殼時間:公示期過後的下一個月的月初。
項目計畫評估
(1)進行孵化中心項目部內部評議;
(2)經評議合格的計畫書由入孵機構評估組做進一步評估審核,並對機構的入駐提出具體建議;入孵機構項目評估組,可由孵化中心的項目經理和所聘請來自政府部門、區域產業發展促進部門、投資公司、管理顧問等人士以及成功企業家、學者組成;
(3)孵化中心根據綜合評估結果最終抉擇是否接受該企業入駐。
機構孵化培養
(1)場地設備(2)能力建設(3)財務託管(4)註冊協助(5)資源對接(6)信息共享(7)人才儲備 (8)創業基金(9)成長陪伴(10)管理諮詢
出殼服務
(1)就出殼事項向機構提供諮詢並溝通;
(2)機構出殼後的場地推薦;
(3)出殼機構的跟蹤服務,孵化中心應繼續跟蹤服務3年,繼續關注、指導企業發展,幫助畢業企業具備資源整合和抵抗風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