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知識產權局

負責組織協調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和專利行政執法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知識產權局
  • 負 責 人:彭民安
  • 機構地址:市人民政府1辦公樓13樓西頭
  • 郵    編:410013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專利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研究擬定專利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智慧財產權戰略和發展規劃。
(二)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依法調處專利侵權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和冒充專利的行為。
(三)擬定智慧財產權涉外工作政策;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開展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交流與合作。
(四)組織擬定和實施專利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制定專利技術交易和專利代理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五)負責全市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推動專利信息的傳播利用;承擔專利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專利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組織制定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
(六)負責長沙市智慧財產權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會務、財務等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編制、紀檢監察、黨群、政務公開等工作。
專利管理處
負責擬定全市專利工作政策、發展規劃草案;負責專利數據統計分析;制定全市專利信息網路發展規劃並組織協調規劃的實施;指導全市各部門和區、縣(市)、園區的專利管理工作;負責專利技術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擬定專利技術交易和專利代理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草案。
專利執法處
負責擬定全市專利執法工作有關政策、制度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專利執法協作機制,負責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調處專利侵權糾紛和查處假冒專利的行為;指導全市各區、縣(市)的專利行政執法工作;實施專利糾紛案例、涉外案例的報告備案制度;為政法機關提供涉及專利案件的諮詢意見;負責協調全市涉外專利糾紛;負責指導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與舉報投訴辦理工作;指導建立市專利預警應急機制,組織專利風險預警和重大專利事件應對工作。
協調處(著作權管理處)
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擬定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草案,並負責組織實施;開展專利、著作權工作的國內外聯絡、交流與合作;負責專利、著作權聽證、複議和行政應訴等法制工作;
負責推進青少年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工作;負責擬定智慧財產權軟課題研究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著作權戰略綱要和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指導區、縣(市)著作權管理工作;
承擔市軟體正版化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軟體正版化推進計畫;承擔數字網路著作權的監管工作;負責著作權出質登記管理和著作權許可使用契約、轉讓契約備案管理工作;擬定全市著作權產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監督、指導全市涉外著作權貿易工作;聯繫著作權相關協會工作;監管全市作品自願登記工作;負責版權資訊統計工作;受理、調處著作權糾紛並實施相關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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