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天心區農業農村局

長沙市天心區農業農村局

長沙市天心區農業農村局,是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天心區農業農村局
  • 所屬地區:長沙市天心區
  • 所屬機構: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馮學武(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業、防汛抗旱、水利、移民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制定全區農業、林業、水利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業結構的調整最佳化。
(三)負責全區農業、林業、畜牧水產、動物衛生監督、動物防疫、農產品質量安全及水行政等方面的行政審批和執法工作。
(四)負責區級農業切塊資金的管理,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負責編制農業專項資金使用計畫,對專項項目建設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
(五)負責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開展有關農業的統計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監管農產品加工、休閒農業等財政扶持項目。
(六)負責全區農村經營管理工作,對農村集體組織的財務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農村經濟組織內部審計工作。
(七)負責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和農村黨風廉政建設。
(八)負責農業生產的指導管理和農業新技術的創新、套用;負責農業有害生物防治與疫病控制。
(九)負責全區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初級農產品開展常規質量安全檢測。
(十)負責農機安全監理和農機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農用機械的年檢和駕駛員的證件年審。
(十一)負責全區畜牧水產業生產的指導、管理及畜禽水產資源的保護、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和牲畜屠宰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漁政、獸醫、獸藥的管理;牽頭組織實施畜禽養殖污染治理。
(十二)負責組織、監督全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工作;負責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林業生產管理,負責林政資源、野生動物的保護和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負責管理轄區內木材及林產品市場;負責林權糾紛的調解和林權流轉承包經營管理。
(十四)負責全區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指導、檢查、協調森林防火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水利工程建設(含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的組織指導和質量監管;負責節水型社會建設、水資源管理保護及水土保持工作;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及水務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負責全區排水泵站的行業管理。
(十六)牽頭組織開展防汛抗旱工作,檢查、督促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涉水涉堤工程建設單位制定並落實防汛預案。
(十七)負責水庫移民的資金扶助、技能培訓及後期扶持工作。
(十八)負責全區防雷工作的防禦管理,建立基層氣象防災減災組織體系;制定氣象災害防禦規劃;負責防雷重點專項檢查、監測和治理工作;負責氣象災害調查、統計和鑑定工作。
(十九)承擔區農村集體“三資”規範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擔區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城鄉一體化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承擔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承擔區防雷安全與氣象災害防禦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及重大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建、文電、會務、文秘、信訪、接待、檔案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農林科(農經站)
負責農業、林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負責擬訂全區農業結構調整方案和農作物生產規劃,指導種植結構和布局的調整;指導全區農作物病蟲害的測報和防治工作;負責農田菜地的規劃、建設、保護及基本設施的維護與管理;負責指導推廣無公害農作物栽培技術;負責開展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等監測分析,指導、扶持農業加工企業、都市休閒農業項目等現代農業發展項目,組織申報、實施、監管農產品加工、休閒農業等財政扶持項目;負責全區農業、林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宣傳普法教育,負責全區糧食、蔬菜生產環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做好初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區林業生產和林政資源的管理保護,管理轄區木材及林產品市場;負責制定全區農機安全生產目標,監督檢查街道的農機安全生產工作,審驗農用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參與農業、林業的行政審批和執法工作;承擔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區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水利科(區防雷辦)
組織開展全區防汛抗旱工作,負責河道堤防水利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查、監管;承擔全區排水行業和排水管網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指導開展全區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和水利工程建設;負責全區水土流失防治和水資源的保護、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協調處理區內水事糾紛;負責水行政事業收費和水利系統有關經濟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水利系統的報表統計;負責全區防雷工作的防禦管理;負責開展氣象災害的調查、統計、鑑定和防雷重點的專項檢查、監測、治理工作;負責水庫移民的資金扶助、技能培訓及後期扶持工作;參與水行政的行政審批和執法工作;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農村科
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統計和會計業務的指導培訓,開展農村經濟形勢分析;負責全區農村經營管理、農村集體資金財務管理和農村經濟審計工作;負責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業務指導;負責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及“城中村”改造試點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業務。

現任領導

局長:馮學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