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人事信息網

市人事局是主管全市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人事信息網
  • 業務處室:九個
  • 二級機構:三個
  • 地點:長沙
網站簡介,單位職能,

網站簡介

下設九個業務處室,三個二級機構。

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人事管理政策,研究擬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以及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的政策規定;對全市人事工作進行巨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隊伍。負責全市公務員考試、錄用、調配工作;完善全市國家公務員制度,擬定全市國家公務員管理政策,指導協調各級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
(三)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工作;負責博士後的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優秀中青年專家、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留學回國人員的管理協調和有關科研啟動經費資助工作;按分工研究擬定“農轉非”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制度,建立專業技術資格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並進行監督、指導和協調;擬定全市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出入國(境)和國外機構在我市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協調全市國家行政獎勵表彰工作。研究擬定和組織實施行政獎勵制度;審核以市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和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
(五)負責全市人才市場建設和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發展、規範人才市場;擬定全市人才市場與人才流動發展規劃及政策;參與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的擬定,提出全市急需、應予保證的高校和中專畢業生指令性分配計畫;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單位管理人員與專業技術人員的流動調配工作;承辦全市特殊需要人員的選調及政策性安置工作;負責優秀人才的錄用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爭議仲裁制度。
(六)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研究擬定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擬定全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工資分配的巨觀政策,編制全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工資計畫,負責人事統計工作。
(八)貫徹國家、省、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制定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探索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的辦法。
(九)貫徹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政策,擬定全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福利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完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管理辦法,並共同組織實施。
(十)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長沙行政學院、長沙市國家公務員培訓中心的業務指導;負責全市人事系統宣傳、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和來長工作的外國專家(包括經濟技術管理領域、教科文衛系統、“三資”企業、隨引進項目契約和重點建設工程來長等外國專家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台灣專家);管理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回國留學人員的管理協調工作;指導協調有關人事與人才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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