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流域水環境質量監測預警辦法(試行)

長江流域水環境質量監測預警辦法(試行)

正式通過,主要內容,

正式通過

2018年9月28日,生態環境部部長李乾傑主持召開生態環境部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長江流域水環境質量監測預警辦法(試行)》。

主要內容

會議認為,根據長江流域國控地表水監測斷面監測評估結果,及時向地方政府通報水環境質量狀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對推動地方政府落實水污染防治責任,改善水環境質量具有重要意義。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不斷強化“四個意識”,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要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要指示精神,紮實做好長江水環境質量監測預警工作,為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提供重要支撐。
會議強調,要以全面實現水環境自動監測預警為目標,加快長江流域水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建設進度,不斷完善自動監測管理和技術體系,切實提高長江流域水環境質量監測預警的時效性和準確性。要科學確定長江流域水環境質量預警分級標準,突出針對性、可行性和有效性,推動長江流域地市級政府及時採取措施,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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