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教育研究院

長江教育研究院

長江教育研究院於2006年12月16日成立。其成立的直接背景,是為了貫徹中央政治局委員、原湖北省委書記俞正聲同志關於整合省內教育資源大力發展湖北教育與文化產業的指示精神,在湖北省教育廳的大力支持下,由華中師範大學和長江出版集團聯合發起,由長江出版集團承辦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江教育研究院
  • 類別:研究院
  • 地點:湖北
  • 類型:教育
研究院介紹,研究院章程,研究院院務委員會,研究院學術委員會,

研究院介紹

原湖北省教育廳副廳長、現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同志擔任研究院院長。
長江教育研究院是立足於中部地區特別是湖北教育發展研究和教育文化產品開發的機構。通過這個機構,集中湖北省乃至國內外優秀的教育專家隊伍,搭建一個以文化出版企業為支撐的、聯繫相關教育專家和教育管理部門的平台,探求一種以政府指導為原則、學術研究為基礎、文化出版為手段,“政、產、學、研”各自優勢相結合的體制,為促進中部地區特別是湖北省教育的更好更快發展提供高質量的理論政策支撐、人才支撐和產品支撐。這樣一種研究體制與運行模式在國內少見,是湖北的一種創新。長江教育研究院的職能,用一句話概括,就是“出思想,出人才,出產品,出效益”。
研究院成立以來,在周洪宇院長的領導下,發揚“敢為人先”的精神,通過探索新的研究機制,組建了一支隊伍,凝聚了一批專家,明晰了方向和重點,開展了課題研究。在長江出版傳媒集團資助下推出了一批成果,特別是持續開展了教育政策研究活動,為湖北教育發展和教育人才培養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在教育政策研究方面,從2007年開始,長江教育研究院每年“兩會”前在北京召開“長江教育論壇”活動,邀請國內著名的教育專家共同探討教育改革與教育發展問題。特別是從2009年與國家教育規劃綱要徵求社會意見同步,啟動了“長江教育研究院年度教育政策報告”課題研究工作,作為研究院常規課題,每年由長江出版集團提供經費資助研究,並配套發布年度教育政策建議書、出版年度教育研究報告(《中國教育黃皮書》),匯集研究院教育政策研究成果。
從2011年開始,為了更好地服務教育,長江教育研究院的研究工作將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在堅持立足湖北輻射中部的研究定位的基礎上,將加大教育政策研究的力度,並擇機建立湖北教育評估院,力爭實現在“十二五”期間把長江教育研究院打造成國內一流的研究院的發展目標。

研究院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長江教育研究院是在湖北省教育廳的大力支持下,由華中師範大學
和長江出版集團聯合發起,由長江出版集團承辦,立足於中部地區特別是湖北省教育發展研究和教育產品開發的機構。
通過這個機構,集中湖北省乃至國內外優秀的教育專家隊伍,搭建一個以長江出版集團為支撐的、聯繫相關教育專家和教育管理部門的平台,探求一種以政府指導為原則、學術研究為基礎、市場運作為手段,政府、學界、企業三結合,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的教育研究、人才培養和產品開發的新模式,為促進中部地區特別是湖北省教育的更快、更好發展提供高質量的理論政策支撐、人才支撐和產品支撐。
第二章組織
第二條長江教育研究院掛靠長江出版集團,日常管理工作由設在集團教材中心研發部的秘書處承擔,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所和華中師範大學社科處協助管理。
第三條長江教育研究院下轄管理部門和學術委員會。
第四條管理部門由教育行政部門、大學和教育研究機構、企業三方相關領導組成。
第五條學術委員會是長江教育研究院的核心機構,由國內外知名教育專家和學者組成。
學術委員會由顧問、主任、學術委員、專家成員構成。
顧問由國內外知名的教育專家擔任。
主任由學術影響大、社會知名度高的專家擔任。
學術委員由國家級專家和省級教育學會研究人員組成。
專家成員由不同學科國內或省內知名的專家組成。
第六條第一屆學術委員會人選由管理委員會推薦產生。主任、學術委員實
行任期制。每屆任期5年,任期期滿實行改選。學術委員、專家成員可根據需要酌情增減。
第七條學術委員會分設教育政策、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教師
教育、民辦教育、教育信息技術、教育評估等8個研究組。各研究組分別指定一至兩名召集人負責組織該研究小組會議、該領域課題初審,並參加學術委員會擴大會議。各研究組分別聘請各自教育領域專家和一線優秀教學研究人員擔任學科組專家成員,負責相關教育領域研究與產品開發工作。
第三章職能
第八條長江教育研究院主要有四大職能:一是學術研究的職能,通過高水
平的學術研究,為中部地區特別是湖北教育的發展提供堅實的理論政策支撐,二是人才培養的職能,通過開展相關教育課題研究和教育培訓活動,為中部地區特別是湖北教育的發展提供人才支撐;三是產品開發的職能,通過精心策劃和組織,在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礎上研發出高質量的教育產品;四是教育評估的職能,定期對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情況進行評估分析,推進教育工作的協調發展。簡言之,出思想,出人才,出產品,出效益
第九條配合國家實施中部崛起戰略,根據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組織對影響全局的國家重大教育政策進行研究,重點研究中部地區特別是湖北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條組織對教育教學具體問題特別是課程教材教法和新信息技術的理論
研究和實驗推廣研究,並協助組織新課程教師培訓活動。
第十一條組織專家定期對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情況進行評估分析,以專業化
社會中介的形式,發布年度教育分析評價報告,引導和指導教育健康發展。
第十二條制定和實施“長江版”教育產品(包括高質量的教育理論及各類教材、教輔等)中長期發展規劃,開展教材產業鏈各環節短期經營環境及對策研究。
第十三條組織教育產品的研發與推廣,組織專業化的教育產品編輯與推廣人員培訓。
第十四條舉辦大型“長江教育論壇”,邀請國內外知名教育專家參加,建立一流的教育智囊團和思想庫。
第十五條編輯並出版發行《長江教育論叢》、《教育家》、《中國中部教育發展評估年度報告》等書刊,打造中部教育品牌。
第十六條完善“長江出版集團網”,並與教育廳“湖北教育信息網”、華中師範大學“華大網”等結成戰略合作聯盟。
第四章 管理方式
第十七條長江教育研究院主要採取課題研究的形式進行管理。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方針、政策、年度工作重點和相關學科專業改革發展的實際情況,結合省教育廳的具體要求,在研究院院長、副院長的領導下召集顧問、主任、學術委員開會,研討制訂年度課題研究計畫。
第十八條長江教育研究院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委員工作會,公布年度課題計畫並總結上年度課題研究進程。各組召集人可根據需要召開臨時工作會。“長江教育論壇”可根據時機不定期舉辦。
第十九條研究院所有成員在年度例會後可提交課題研究申請報告,課題申請報告由各組召集人按1:2的比例進行初審,提交學術委員會進行終審。課題確定後由長江教育研究院通過湖北教育信息網、長江出版集團網、華大網發布。研究院成員具有優先申請權;特別優秀的院外申請報告也可以採納,報告完成後通過鑑定達到優秀的,其牽頭人可以吸收進研究院。
第二十條課題管理程式:填寫《長江教育研究院課題申請表》——經審定通過後簽訂《課題合作協定》——提交課題完成報告書(填寫《課題結項報告書》)——學術委員會鑑定。
第二十一條研究院所有課題成果的著作權由研究院和課題負責人共同擁有,由研究院統一進行成果管理,並公開出版。
第二十二條長江教育研究院成果分四類進行管理:
第一類是一般性理論成果,在《長江教育論叢》上發表;
第二類是重大教育理論成果和課程教學科研成果,由集團每年拿出一筆資金,資助出版;
第三類是重要報告,如對省內教育產品研發有重要作用,能提升湖北教育形象,或直接增加稅收的策劃報告,由長江教育研究院向有關部門,如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協、省教育廳等方面報送,或向重要新聞媒體發布;
第四類是“長江版”教育產品研發規劃,由省教育廳和集團領導共同審定後分步實施。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各研究組可依據本章程制訂各自教育領域的有關工作細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研究院院務委員會

名譽 院長 馬 敏(華中師大校長、教授)
王建輝(長江出版傳媒集團總裁、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兼職教授)
院 長 周洪宇(華中師大教授)
執行 院長 袁國雄(長江出版集團教材中心主任)
常務副院長 陳冬新(長江出版集團教材中心研發總監、編審)
副 院 長 石 挺(華中師大社科處處長)
劉青春(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所所長)
秘 書 長 申國昌(華中師範大學教授,負責專家聯絡、起草檔案等)
王 薇(長江出版集團教材中心編輯,負責會務、網站等)

研究院學術委員會

顧 問: 顧明遠(中國教育學會會長、北京師大教授)
談松華(中國教育學會常務副會長、研究員)
章開沅(原華中師大校長、教授)
顧海良(武漢大學校長、教授)
路 鋼(華中科技大學黨委書記、教授)
丁烈雲(華中師大黨委書記、教授)
主 任: 周洪宇(華中師大教授)
副主任: 王建輝(長江出版傳媒集團董事長、武漢大學兼職教授、博士)
委 員: 王道俊(華中師大教育學院資深教授)
張景中 (中國科普作家協會理事長、中國科學院院士)
李德仁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武漢大學教授)
陳 琳 (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英語課標組組長)
姜大源 (教育部職業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長助理、研究員)
曾天山 (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常務副主任)
郭文安(華中師大教育學院資深教授)
程斯輝(武漢大學教育學院院長、教授)
劉獻君(華中科技大學教育學院院長、教授)
塗艷國(華中師範大學教育學院院長、教授)
靖國平(湖北大學教育學院院長、教授)
葉平(湖北省教科所副所長、研究員)
王池富(武漢市教科院院長、研究員)
黃元琪(原第二師範學院院長、教授)
馬必學(武漢職業技術學院院長、教授)
陳冬新(長江教育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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