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基建實業

2015年9月8日下午,長和、長江基建(01038.HK)及電能實業(00006.HK)聯合發布公告,擬將長江基建及電能實業合併,合併後的名稱為“長江基建實業”。

根據公告,長江基建與電能實業將通過電能實業協定安排方式進行合併,每持有1股電能實業股份的投資者,將可以獲得1.04股長江基建股份,方案的代價將由長江基建及電能實業在9月4日的5個交易日平均收市價來定,並沒有任何溢價或折讓。計畫生效後,電能實業將會從港交所除牌,而長江基建將會向股東派發每股5港元的特別股息。
對於電能實業而言,該方案將使股東交換具有良好收益和股息增長業績的長江基建新股份。
合併後,長江基建與電能實業雙方現有的規模有大幅提升,將能源基建、交通基建、水處理基建、廢物管理及其他基建相關業務領域控制多元化的業務,預計由長江基建及電能實業共同持有權益的7個項目將併入長江基建的財務報表的統一的基建平台將具有清晰投資授權,並將整合長江基建和電能實業現在分散的投資者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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