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待就業畢業生報到辦理依據原福建省人事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接收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暫行辦法的通知》等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樂待就業畢業生報到辦理指南
- 辦理時限:若材料齊全,可即辦
- 受理單位:長樂市公務員局
- 許可單位:長樂市公務員局
- 收費標準:無收費
- 聯繫電話:28925350
- 聯繫地址:長樂市公務員局
審批依據,審批條件,申請材料,審批程式,
審批依據
1、原福建省人事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接收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暫行辦法的通知》(閩人發150號);
2、福建省公安廳、原福建省人事廳、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戶口管理辦法的通知》(閩公綜563號)。
審批條件
需要辦理待就業登記手續的畢業生。
申請材料
1、《報到證》原件;
2、《畢業證書》原件;
3、未進入生源資料庫的畢業生須提供加蓋教育部門公章的《招生花名冊》複印件。
審批程式
1、受理:畢業生將材料提交視窗工作人員當場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記並退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還材料並解釋原因。
2、辦結:材料齊全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