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長樂區衛生健康局(長樂市衛生局)

福州市長樂區衛生健康局

長樂市衛生局一般指本詞條

福州市長樂區衛生健康局,是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長樂區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福州市長樂區吳航街道南山路6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衛生健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區國民衛生健康政策和規範性檔案,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依法監督管理公共衛生、醫療服務和衛生應急,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我區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等。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各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後勤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信訪、政務公開、政務信息、電子政務、效能建設、建議提案、年鑑編撰辦理、安全保密等工作;組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協調落實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消防、維穩等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預案的培訓、演練以及物資儲備等工作;協調指導、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指揮有關工作,按規定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應急處置信息;承擔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日常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擬訂並指導實施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人才隊伍建設及離退休幹部等工作;組織開展各類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評審、職稱聘任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區醫護人員的年度考核、醫德考評工作;指導區衛生進修學校、區衛技人員服務中心業務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協調援藏、援疆、援寧、援定西等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上報全區幹部保健對象。
  (三)財務科
  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指導相關專項資金、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和裝備的管理;承擔衛生健康系統財務及相關統計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擬定衛生健康系統內部審計制度規定及工作規範,負責對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含基本建設投資、修繕、固定資產購置和使用、藥品及耗材購銷、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及單位績效分配等)專項審計、調查監督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開展所屬單位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及其它審計監督事項。
  (四)醫政醫管科
  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制度,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護理管理、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藥物制度,擬定執行基本藥物的相關政策和規定,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合理用藥;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以及醫師資格考試工作;組織指導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協調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承擔區創建“平安醫院”活動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醫療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組織協調開展無償獻血活動。擬訂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政策,完善鄉村醫生管理制度,指導區農村衛生協會業務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健康扶貧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對口援藏、援疆、援寧、援定西等工作。擬訂中醫藥(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下同)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中醫的醫療機構業務指導和質量監管工作,按規定承擔中醫醫療機構管理工作;規劃指導中醫藥人才培養;指導推進中醫藥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推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承擔中醫藥師承教育工作,組織協調中醫藥科研和技術開發;配合開展中醫藥資源普查工作,推進中醫藥學術交流與技術合作。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的傳承、傳播和發展,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負責我區重要會議與大型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五)體改與行政審批科
  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公立醫療機構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對公立醫院開展績效考核評價,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基層醫藥衛生、公共衛生綜合改革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工作依據、辦理程式、業務流程、審核標準和規則;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本部門進駐區行政服務中心行政許可及其它辦事項目的統一受理、辦理和反饋工作;綜合協調局有關科室和局屬事業單位規範開展行政審批相關工作;承擔局行政服務視窗工作;最佳化營商環境,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負責醫療廣告審查、醫療機構準入工作。
  (六)法規監督與職業健康科
  負責貫徹執行衛生健康法規、規章和地方標準,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協調推進衛生健康系統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監督工作,協調組織開展打擊無證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等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和醫療領域亂象專項治理工作,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等監督檢查;協助開展衛生城區創建有關工作;指導組織區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中心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協助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貫徹執行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作業場所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的監督執行及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檢測和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組織查處作業場所重大執業危害事故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配合開展醫療事故行政處理與監督。負責公共場所控制吸菸監督工作。
  (七)公共衛生科(愛衛辦)
  擬訂並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變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能力;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城市社區衛生工作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組織並監督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協調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擬訂全區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全區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及疫情蔓延;按規定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承擔長樂區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牽頭組織開展控制吸菸工作。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全區愛國衛生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鞏固福州市長樂區國家衛生城市成果,組織開展基層衛生創建工作,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宣傳發動工作。
  (八)婦幼與老齡健康科
  擬定並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推進婦幼衛生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指導區老齡工作服務中心開展業務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並實施衛生健康宣傳的規劃、政策措施,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信息發布和網路輿情等工作;協助管理局機關信息網。
  (九)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承擔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指導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中心業務工作。
  (十)規劃發展與科技信息科(基建辦)
  承擔健康長樂戰略協調推進工作;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承擔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促進健康服務發展,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信息化建設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和健康醫療大數據產業發展;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化和健康醫療大數據等建設工作。承擔區衛生健康項目及重點建設項目管理,承擔衛生健康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網建設和管理。負責所屬單位基建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和全區農村衛生項目建設工作的實施、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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