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質升級行動計畫

《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質升級行動計畫》是2024年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質升級行動計畫
  • 發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通知,計畫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質升級行動計畫》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4〕3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質升級行動計畫》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2月2日

計畫全文

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質升級行動計畫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湖南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促進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以下簡稱自創區)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行動目標
錨定“三高四新”美好藍圖,緊扣“三區一極”戰略定位,以創新一體化發展為主線,以推進科技創新高地標誌性工程為抓手,持續放大“自主創新長株潭現象”。到2025年,將自創區打造成為引領長株潭都市圈現代化建設的主引擎、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的主陣地、全國創新版圖中的重要一極。
區域創新能力明顯提升。協同高效的區域創新發展體系基本形成,長沙穩居全國創新型城市創新能力排名前十,株洲、湘潭實現保位進位,長沙、株洲、湘潭國家高新區的全國排名穩中有升,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
原始創新策源力大幅躍升。長株潭地區高水平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達142家,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50件。
產業科技支撐力顯著增強。自創區技工貿總收入超3萬億元,技術契約成交額達1200億元,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實現“雙破萬”,長株潭地區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達7000億元。
創新人才體系持續最佳化。每年新增省級以上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700人,持續做強“科技湘軍”品牌。
體制機制創新不斷深化。科技成果轉化、科技金融等改革取得重要突破,科技創新治理水平大幅提升。
二、行動舉措
(一)自主創新登峰行動
1. 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支持以長沙為核心,株洲、湘潭為兩翼,將嶽麓山大學科技城、湘江科學城作為兩大核心策源區,沿湘江兩岸集中布局科創產業資源,加快布局一批大學研究基地和前沿科學中心。到2025年,產生重大原創科技成果50項以上,在細分領域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領軍企業突破100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2. 全力推進湘江科學城建設。進一步最佳化空間格局及片區功能定位,長沙片區打造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和智慧型製造產業創新區,湘潭片區打造產研融合創新區和成果轉移轉化區。初步完成首開區重點項目建設。(責任單位:湘江新區、長沙市人民政府、湘潭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3. 加快“4+4科創工程”建設。推動“四大實驗室”高效運行,加快實驗室基礎條件建設,集聚高層次人才團隊,組織開展重大科研攻關,暢通科技成果轉化渠道。加快推動“四個重大科學裝置”建設和科研試驗,積極爭取國家先進軌道交通綜合試驗基地認證布局。到2025年,爭取“4+4科創工程”集聚科研團隊4000人以上,累計攻克關鍵核心技術400項以上,取得重大標誌性成果30項以上。(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長沙市人民政府、株洲市人民政府)
4. 建設長沙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實施研發企業(中心)集聚等工程,引育世界500強企業研發中心和領軍企業總部研發中心,擴能升級企業研發中心,建設外資研發中心,設立保稅研發中心。到2025年,基本形成“一城一區三基地”[湘江科學城、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長沙片區、馬欄山基地、科大金霞基地、大澤湖基地]發展框架,力爭五類研發企業(中心)達200家以上,創新平台達2600家。(責任單位:長沙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廣電局、湘江新區)
5. 推進科技賦能文化產業創新工程。建設馬欄山實驗室,支持湖南廣電集團申報建設全國重點實驗室。推動打造馬欄山國家高新視頻內容產業集群,構建音視頻現代化產業體系,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數字音視頻產業鏈基地和媒體融合新地標。推動傳統文化、文旅數位化轉型,培育壯大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等新興業態。到2025年,力爭長株潭地區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數超2100家,實現營業收入超2800億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廣電局、省教育廳、省國資委)
6. 構建高水平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體系。積極爭取國家實驗室布局,支持現有全國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一室一策”組織國家重點實驗室最佳化重組。力爭每年新增認定3—5家國家企業技術中心,龍頭企業牽頭創建1—2家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在功率半導體、有色金屬等領域爭創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力爭獲批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工程機械相關領域製造業創新中心。對新認定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及國家技術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按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防科工局、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7. 深化軍民協同創新。打造一批國家和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加快國防科技成果工程化、產業化。探索創新平台共建共享、項目聯報共研模式,推動軍地科技資源共享、軍地協同人才培養、軍民兩用技術聯合攻關。(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防科工局、省科技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二)創新引領產業升級行動
8. 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動綠色礦業、食品加工、輕工紡織等傳統產業提質升級。加快建設硬質合金產業集群,著力開發差異化精品鋼材,大力發展部件化建材等新型建材。統籌推進農產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加工副產物綜合利用,發展綠色安全休閒食品、方便食品等食品製造業。因地制宜發展特色輕工,加快陶瓷產業、煙花爆竹和紡織服裝產業轉型升級。(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9. 鞏固延伸優勢產業。做大做強工程機械、軌道交通裝備、現代農業、文化旅遊等優勢產業。發展新能源化、智慧型化工程機械產品,打造世界級工程機械產業集群。加快中國標準捷運列車、磁懸浮列車、智軌等規模化發展,打造世界級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產業集群。開展智慧型育種核心算法、基因精準調控等生物育種關鍵技術攻關,推動水稻、生豬、油茶、辣椒、淡水魚類等優勢領域良種創新和產業化。(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10. 培育壯大新興產業。積極培育數字產業、新能源、大健康、空天海洋等新興產業。推動構建開放融合生態體系,加快發展自主可控計算機及外設產品,培育壯大新一代自主安全計算系統產業集群,推動向世界級產業集群躍升。構建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加快規模儲能系統、氫能核能關鍵材料及部件規模化生產。推動創新藥、罕見病藥等研發,加快大型醫學診斷設備、先進治療設備等領域創新突破。大力發展通航整機、中小航空發動機等整機和關鍵系統配套,擦亮國家級中小航空發動機產業集群品牌,推動向世界級產業集群躍升。促進北斗系統規模套用,打造全國北斗產業高地。加快先進船舶關鍵系統、海洋機器人等裝備研發,推進深海礦產資源開發裝備產業化。(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委軍民融合辦、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11. 前瞻布局未來產業。支持湘江科學城規劃建設未來產業集聚區,推進人工智慧、生命工程、量子科技、前沿材料等未來產業創新發展。開展類腦智慧型、具身智慧型等前沿基礎研究,布局開發高性能智慧型晶片、感知器件,支持長沙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試驗區。重點攻克工業菌種創新疊代、藥物生物合成等前沿技術,著力推進幹細胞與再生醫學、基因編輯等療法研發。逐步推進量子時間測量、量子重力測量等技術產業化套用,推動量子計算、量子通信等領域部分研究成果向實用化、工程化發展。圍繞新型生物材料、液態金屬等領域,加快先進研發、測試和驗證。(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湘江新區)
(三)創新主體提質樹標行動
12. 加速推進創新型企業培育。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推動規模工業企業創新研發活動全覆蓋,支持省屬國有企業打造原創技術策源地。持續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探索推廣企業創新積分制,穩步擴容長株潭地區科技金融規模,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企業在科創板、創業板上市融資。鼓勵和引導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中試基地和研發中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南監管局、湖南證監局、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13. 提升高校院所創新能力。建立與中央在湘高校、科研院所共商共建機制。強化“校地、校企、校產”深度合作,支持共建以技術研發和轉化為主的新型創新研究院(所)。推進湘江科創基地等成果轉化基地建設。支持長株潭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城市群建設,打造一批市域產教聯合體和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加快推進長沙職業教育基地、株洲職業教育科創城和湘潭大學城創新創業園建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14. 打造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支持湘江科技創新院等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對重大新型研發機構建設項目給予“一事一議”政策支持。推動創新型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委軍民融合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15. 推進園區集聚創新發展。加強“五好”園區和特色產業園區建設,支持長沙高新區打造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高科技園區、株洲高新區和湘潭高新區打造創新型科技園區、寧鄉高新區打造創新型特色園區。到2025年,力爭建成千億級園區13家,全國前50強國家級園區4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四)創新人才引育強基行動
16. 培育壯大創新人才隊伍。深入推進“芙蓉計畫”,實施“三尖”創新人才工程,用好用活“特設崗位”“事業編制周轉池”等制度,試行科學家、企業家直接舉薦人才機制。提高青年科技人才擔任高能級創新平台、省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和骨幹的比例。自創區內高校博士後與當地產業企業有技術支持、協同攻關合作關係的,按規定納入當地人才政策支持範疇。培養造就一批產業領軍人才、企業家和卓越工程師。加快實施“楚怡工匠計畫”“燎原計畫”,探索“首席技師”“特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支持開展技能人才評選工作。(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17. 深化人才分類評價。健全科學的人才分類評價體系,推動開展基礎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長周期評價。開展長株潭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產業人才高級工程師職稱輪值評審。暢通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渠道,開展工業新興優勢產業專場高級職稱評審。(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18. 加快人才一體化發展。支持長沙創建國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聯合舉辦長株潭高層次人才交流會、專場招聘會等,加快建設長沙國際人才創新創業服務基地、海歸小鎮等。推動長株潭統一高層次人才評價標準,實行區域人才互認制度,健全人才服務綠色通道制度。(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五)改革創新先行先試行動
19. 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深入推進賦權改革試點,實行高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單列管理。加強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考核結果運用,發布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指數。對高校擔任領導職務的科研人員(學校正職除外),依法給予股權激勵。完善有利於成果轉化的職稱評聘制度,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到企業兼職或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健全科技成果分類評價體系,推進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進場交易。(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20. 探索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在長株潭地區適時開展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堅持薪酬分配同績效緊密掛鈎,探索符合教育與科研規律的年薪制。(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21. 積極探索科技金融創新機制。健全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的機制,完善多元化融資體系。持續推動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改革“提速、擴面、放量”。支持長株潭地區開展科技型企業投保科技保險試點工作,創新科技保險產品,最佳化保費補貼流程。在長株潭地區率先開展天使投資股權引導基金改革試點,與政府、高校、創業投資機構合作設立種子、天使子基金等。(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國資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南監管局、湖南證監局、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22. 探索智慧財產權運用機制。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證券化。進一步推動長株潭專利開放許可試點,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以專利開放許可方式承接高校和龍頭企業專利技術。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智慧財產權監管服務體系。(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國資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23. 推動科技支撐綠色低碳試點。在長株潭地區開展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試點,構建“低碳、零碳、負碳”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推進“雙碳”套用場景落地,推動綠色低碳先進適用技術成果在多領域、多方位、多場景的試點示範及產業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24. 建立健全科技倫理治理體系。探索建立多方參與的科技倫理協同治理機制,推進區域性和專業性科技倫理審查中心建設,在高風險科技活動備案登記、審查結果跨區域跨部門互認等方面開展試點。在生物科學、人工智慧等領域制定科技倫理規範、指引。(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六)創新發展聯動融通行動
25. 完善一體化協同創新機制。加強長株潭三市科技計畫的協調聯動。加強各產業園區產業配套協作,共建一批“飛地”“託管”產業園。建立長株潭三市“卡脖子”技術清單與企業技術需求庫。支持長株潭三市共建人工智慧創新中心。推動長株潭三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科學數據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26. 發揮自創區示範帶動作用。通過“一區多園”、合作共建、異地孵化等方式,提升全省科技成果轉化、產業落地能力。建設運營好嶽麓山科創路演中心,打造中西部領先的省級路演中心。依託上交所科創板企業培育中心(中部地區),促進優質科創企業創新發展。加強與中西部地區合作共建科創飛地和產業配套基地,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在中西部地區設立分支機構。(責任單位: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
27. 加強科技創新開放合作。加強與“大校、大院、大企業”合作共建區域研發中心、高水平研究院等。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長江經濟帶等區域創新合作,與湖北、江西共同爭創長江中游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主動參與國家“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畫,探索合作建立離岸創新中心。依託中非經貿博覽會開展中非科技創新合作,實施“隆平田園”農業國際合作計畫,加強對非人才培養和技術示範推廣。(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深入貫徹實施《湖南省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依法推進自創區建設。強化省直相關部門協同聯動,完善長株潭三市一體化推進機制,壓實長株潭三市建設主體責任和各園區具體執行責任,確保建設任務落實落地。
(二)強化要素保障。依託長株潭自創區、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長沙片區、湘江新區三區疊加發展優勢,長株潭三市研究制定自創區專項政策。完善土地利用政策,確保建設用地向科研項目、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園區傾斜。長株潭三市建立穩定的研發投入機制,加大科技專項資金對自創區建設的支持力度,對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的重大項目、重大平台、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加大支持力度。
(三)強化動態監測。健全常態化協調調度機制,強化任務跟蹤督辦。完善自創區重點指標統計監測制度,構建常態化監測體系。長株潭三市健全自創區建設的責任落實機制,組織開展行動計畫推進落實情況監測評估。
本行動計畫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屬檔案: 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指標細化表
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質升級行動計畫
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指標細化表

內容解讀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質升級行動計畫》(湘政辦發〔2024〕3號)(以下簡稱《行動計畫》)。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4年12月,國務院批覆建設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以下簡稱自創區)。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自創區建設,出台《湖南省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連續實施“兩個”三年行動計畫,“自主創新長株潭現象”持續放大。2023年9月,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通過《中共湖南省委關於錨定“三高四新”美好藍圖 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湘發〔2023〕7號),明確提出將長株潭自創區提質升級納入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建設的五大標誌性工程之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促進自創區高質量發展,省科技廳組織開展了自創區上一輪三年行動計畫執行情況評估,在評估基礎上,經充分調研、廣泛徵求意見和學習借鑑兄弟省市做法等,結合自創區發展實際,起草形成《行動計畫》,1月29日經省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實施。
二、重點考慮
《行動計畫》的起草,重點考慮了三個方面:一是堅持高位謀劃。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湖南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錨定“三高四新”美好藍圖,緊扣自創區“三區一極”戰略定位,以創新一體化發展為主線,推進自創區提質升級,示範引領全省高質量發展。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自創區區域創新能力亟需提高、科技支撐產業發展不足、科技成果轉化渠道不暢、創新一體化工作機制難以高效落實等突出問題,針對性地提出6大行動。三是堅持務實可行。目標設定上,對標對表科技部自創區發展規劃綱要、省“十四五”科技創新發展規劃、長株潭一體化發展三年行動計畫等,積極穩妥設定11項指標。任務安排上,結合自創區實際,務實提出各項工作任務。同時,強調長沙要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扛起省會城市擔當。改革試點上,充分發揮自創區改革“試驗田”作用,在科技成果轉化、科技金融、科技倫理等方面探索改革創新先行先試。
三、主要內容
《行動計畫》共分行動目標、行動舉措、保障措施3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行動目標。圍繞將自創區打造成為引領長株潭現代化建設的主引擎、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的主陣地、全國創新版圖中的重要一極等定位,結合自創區實際進行統籌謀劃。提出到2025年,實現自創區技工貿總收入超3萬億元,技術契約成交額達1200億元,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實現“雙破萬”;長株潭地區高水平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達到142家,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50件,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達到7000億元,每年新增省級以上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700人以上。
第二部分是行動舉措。實施6大行動,重點推進27項具體舉措。一是實施自主創新登峰行動。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推進湘江科學城、“4+4科創工程”、全球研發中心城市、科技賦能文化產業創新工程等標誌性工程建設,構建高水平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體系,深化軍民協同創新。二是實施創新引領產業升級行動。聚焦“4×4”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以科技創新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鞏固延伸優勢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前瞻布局未來產業,推動工程機械、先進軌道交通裝備、新一代自主安全計算系統、中小航空發動機產業集群向世界級產業集群躍升,支持湘江科學城規劃建設未來產業集聚區。三是實施創新主體提質樹標行動。完善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提升高校院所創新能力,打造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推進園區集聚創新發展。四是實施創新人才引育強基行動。培育壯大創新人才隊伍,深化人才分類評價,加快人才一體化發展,支持長沙創建國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實行區域人才互認制度。五是實施改革創新先行先試行動。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在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科技金融創新、智慧財產權運用、科技支撐綠色低碳和科技倫理治理等方面開展試點示範。六是實施創新發展聯動融通行動。完善一體化協同創新機制。通過“一區多園”、合作共建、異地孵化等方式,發揮自創區示範帶動作用。加強科技創新開放合作,推進與“大校、大院、大企業”合作,參與國家“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畫等。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從強化組織領導、要素保障、動態監測等3個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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