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投資清查是主要包括總公司和子企業以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各種資產的各種形式投資。在清查對外長期投資時,凡按股份或者資本份額擁有實際控制權的,一般應採用權益法進行清查;沒有實際控制權的,按企業目前對外投資的核算方式進行清查。核查內容包括:有關長期投資的契約、協定、章程,有權力部門的批准檔案,確認目前擁有的實際股權、原始投入、股權比例、分紅等項內容。
企業在境外的長期投資清查主要包括以資金、實物資產、無形資產在境外投資舉辦的各類獨資、合資、聯營、參股公司等企業中的各項資產,由中方投資企業認真查明管理情況和投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