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財經學院韓語協會

長春財經學院韓語協會

協會簡介

韓語協會成立於2002年,隸屬於社團聯合部,是吉林省團委社團聯盟的一員。本著“為長春財經學院培養出優秀的語言型的人才,為同學們提供一個學習韓語的平台”的宗旨,得到了學校及全體學生的認可。如果你喜歡韓語,這裡可以讓你學到許多韓語知識,關於韓國的文化,如果您不善言談,這裡也可以幫助您克服羞怯心理,使您登上講台、辯論賽時信息百倍,侃談瀟灑。如果您多才多藝,這裡是您施展才華,脫穎而出的舞台,這裡有濃厚的文化氛圍,是您在不知不覺中積極上進,這裡有較深的學術領域,促使您積極思考社會熱點。長春財經學院韓語協會,歷史悠久,伴隨著建校時產生。是一個以“團結、交流”為宗旨,“了解韓國文化,弘揚中華文化”為目標的學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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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徽介紹

會徽由三種顏色構成,是紅、黃、藍,代表三原色,也是韓國
的代表色,組成三朵祥雲,代表高貴吉祥。三朵祥雲中間是英文字母“K”,它代表英文Korea,最外圍是學院的名稱,協會名稱。代表韓語協會將會伴隨著學院長久發展。作用
韓語協會自我院建立起就產生,歷史悠久,是由我院黨委領導,院分團委直接指導的以“傳播韓國文化,促進文化交流”為宗旨的學術類社團,以教授韓語課程及舉辦特色文化娛樂為主要活動。

活動成果

關於“韓國流行風尚”的專題講座,讓同學們不用走出校園,就親身了解了當今韓國最為
流行的時尚元素。對韓國的文化有了更為深刻的認識,同時也豐富了同學們的校園生活,為其生活添滋添色!“親自製作、品嘗韓國美食活動”,同學們對此懷有濃厚的興趣,很多同學也表示曾有過這樣的經歷,會員們親自動手製作,親口品嘗自己做出的香噴噴的食品,實在是一個令人難忘的體驗,這次活動在娛之餘,也讓同學們學習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拓寬了大家的視野。並且辯論賽、演講比賽讓同學們在娛樂之中獲得了鍛鍊自己的機會。也讓韓語協會的夥伴們越來越團結,越來越壯大。

韓語協會部門

社團機構及職責
一:社團設定以下機構部門,並由其負責人組成社團的執行機構:社團社長(一名)副社長(一名)、秘書處、宣傳部、策劃部、財務部,學習部。正副主席與五部(處)負責人組成社團的執行機構,領導開展社團日常工作,並對成員代表大會負責。秘書處:負責起草韓語協會各項工作匯報,負責院韓語協會相關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各項會議的記錄工作,協助各部門部長健全韓語協會各項規章制度,負責韓語協會的調研工作,協調各部門工作,加強部門間聯繫,負責韓語協會的處理日常事務,收集同學們的意見,針對各種線索展開調查研究,為本會的決策提供信息支持,貫徹韓語協會工作方針政策,協調和督促各部門履行職責。
請柬請柬
宣傳部:舉辦的各類活動進行前期、後期宣傳,並在舉辦活動時進行實時宣傳;
為活動提供更加專業化的建議和服務;運用多種宣傳手段,傳達活動信息為協會學生第一時間傳遞學校及協會發布的信息,並及時反饋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與其他部門共同開展內部建設活動, 定期舉辦宣傳技能培訓,提高各宣傳部成員宣傳工作方面的水平;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開展工作,使各部門工作更好的完成。
韓語協會邀請函韓語協會邀請函
策劃部:負責對各部門費用收繳、社員證的註冊及社員檔案管理工作。 加強與各部門的聯繫,對各部門進行的指導和評估。配合韓語協會其他部門更好的組織,完成各種活動。 負責完成韓語協會其他部門交辦的其它事務。每次活動之前都要做好詳細的活動策劃。
財務部:不受各個部門的管制,但是各個部門有權監督財務部的支出,每個月都要向會員公開社團財務支出狀況,以及每次活動的預算與支出。
學習部:作為韓語協會的核心部門,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為韓語協會活動準備學習材料。其次就是向社團成員以及愛好韓語的同學傳授韓語只是而且好藥為活動準備PPT材料。

協會制度

第一條:凡自願加入本社團組織且道德品質良好的對第二門外語感興趣的所有經登記後均可成為本社團成員
第二條:社員必須履行的義務(如下)
〈一〉:積極培養自己的優良的道德品質,努力學習好第二門外語
〈二〉:積極參加社團活動,培養自己的各方面能力,處理好社員關係。
〈三〉:在生活中熱心幫助他人,自求上進,自覺維護社團形象。
第三條:〈一〉:社員有權力參加社長、副社長、部長、副部長以及負責人和幹事的選舉和被選舉。參加被選舉時應向選拔組提交申請,並最終在社團會議通過後才能生效。
〈二〉:社員有權對社團工作和建設提建議對不滿之處通過正確途徑提出抗議。
〈三〉:社員有自願退出社團的權力,但應向社團相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記錄留檔。
第二章:社團制度
第一條:本社團制度經研究日起正式實施。第二條:本社團制度適用所有社員,不分職務、級別。
第三條:社團實行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實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條: 社團內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對抗、部門對抗以及權力對抗。
第五條: 社團社長、部長任期周期為一年半,副社長、副部長負責人、幹事,任職周期為一年.
第六條:對不執行社團的決議,不積極參加社團的活動和做有損社團形象的行為,一經核實,立即以註銷韓語協會會員資格。
第七條:對理事會成員、副部長、負責人和幹事以及普通社員的選拔、獎勵和處分,應定期或不定期的在社團會議上通報。
第八條:所有社員均有權參加各種社團會議,主動調查了解理事會各部門的工作情況、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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