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歐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由長春市汽車城
百貨大樓改制而成,始建於1953 年,當時名稱為長春市百貨公司第四商店,1985年1月更名為長春市汽車城百貨大樓。1992年,經長春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同年8月20 日正式更名為長春市汽車城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並在
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1993年9月,經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審字[1993]49 號文複審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個人股2,000 萬股,轉為社會募集公司。1994 年6 月經長春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長體改[1994]83 號文批准,本公司組建為長春汽車城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994 年5 月,實施了1993 年利潤分配方案,即每10 股送紅股1股,
派發現金紅利1.30 元(含稅)。1996 年5 月29 日,經1995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公司更名為長春歐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以1996 年12 月31 日總股本為基數,實施了每10 股配售3 股的配股方案。1998 年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以1997年12 月31 日總股本為基數,實施了每10 股配售3 股的配股方案。2003 年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以2002 年末總股本為基數,實施了每10 股配售3 股的配股方案。2006 年10 月根據吉林省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覆及200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進行
股權分置改革,本公司全體
非流通股股東以其持有的8,438,599 股作為對價支付給2006 年10 月25 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即流通股股東每10 股獲1 股公司股份,同時本公司以現有的流通股84,385,989 股為基數,用資本公積向2006年10 月25 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定向轉增資本16,877,198 股,即流通股股東每10 股獲2 股定向轉增股份,每股面值1 元,計增加股本16,877,198.00 元,非流通股股東以此獲取上市流通權。 經過本次增資後,本公司股本總數159,088,075 股。 本公司取得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2201011100213 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地址為
長春市朝陽區工農大路1128 號;法定代表人為
曹和平;註冊資本15908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