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技術指南》是為穩步推進餐飲堂食恢復營業,並依據商務部《餐飲服務單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技術指南》,結合實際制定的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技術指南
- 發布單位:長春市商貿企業復商復市專班
- 適用範圍:長春市所有餐飲服務單位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27日
背景介紹,指南全文,
背景介紹
2022年5月27日,按照長春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全面恢復營業的通告》要求,為穩步推進餐飲堂食恢復營業,研究制定了《長春市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技術指南》。
一、要認真貫徹落實。各縣(市、區)、開發區商貿企業復商復市專班要通過傳達、手冊、貼畫、信息推送、告知書等多種形式將《指南》轉發給屬地餐飲服務單位,做到全覆蓋,確保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對《指南》的內容、要求知曉。要指導餐飲服務單位按照《指南》要求,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二、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指導街道(鄉鎮)、社區(村)按照格線化管理方式,對餐飲服務單位落實《指南》防疫要求情況進行指導檢查,做到指導到位、服務到位,發現問題後,要督導整改到位,定期開展“回頭看”。
三、要落實行業和監管部門責任。 各縣(市、區)、開發區的商務、衛健、市場監管、公安、生態環境等部門要採取日常檢查和暗訪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對餐飲服務單位落實《指南》防疫要求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檢查中發現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要求且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營業3天並整改;重新恢復營業後仍然出現違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責令停止營業。對拒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指南全文
一、適用範圍
該指南適用於長春市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含飲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烘培店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內部管理
1.餐飲服務單位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做好員工信息採集工作。科學制定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確保口罩、手套、消毒劑、測溫儀、洗手液等防疫物資充足。
2.餐飲服務單位在恢復堂食前,必須做好場所消殺、食材準備、人員排查以及水、電、氣等設備安全檢查和維護,確保各項工作安全平穩運轉。
3.加強員工健康檢測,返崗所有員工必須持24小時核酸陰性證明上崗。員工體溫正常方可進店,上崗期間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嚴格洗手消毒,時刻佩戴N95口罩,口罩要及時更換。每日對員工健康狀況進行監測登記,建立排查台賬,嚴格執行對員工的每日核酸檢測制度,確保一人不漏、一天不漏。
4.加強培訓和應急演練,及時向員工傳達疫情防控部門的要求,確保所有員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的責任分工、環境衛生、異常情況處置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條不紊。
三、場所管理
5.加強通風換氣促進空氣流通,增加消毒頻次,每日閉店前,做好全面消殺;建議開窗通風,減少使用集中空調。如使用集中空調,要加大新風量,要定期清洗、消毒空調通風系統空氣處理機組、送風口和冷凝水盤等部位,必要時更換空調關鍵部件。
6.對經常接觸的公共用品和設施(如電梯間按鈕、扶梯扶手等),每日清潔消毒不少於三次。重點部位要做好消毒記錄。在電梯口、收銀台等處應配備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施。
7.確保衛生間通風良好,洗手設備正常運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離有效。每日清潔消毒不少於三次,門把手、水龍頭、開關的消毒至少每兩小時一次,要配備足夠的洗手液、消毒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保持地面、牆壁、洗手池無污垢。
8.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並清運。廢棄口罩應設定專門垃圾桶。每天對垃圾存放設施進行清潔消毒。餐廚垃圾處置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
四、貨源管理
9.確保食材新鮮、在保質期內,來源可追溯,外出採購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10.鼓勵將進口冷鏈食品的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及追溯碼,在餐廳內顯著位置進行張貼公示,讓顧客放心消費。
11.杜絕現場宰殺活禽(畜)。
五、顧客管理
12.餐飲服務單位要安排專人嚴格落實掃碼、測溫、戴口罩等防疫措施。顧客及其他進店人員必須提前出示吉祥碼、行程卡和符合我市規定時限內的核酸陰性證明,上述信息符合要求且體溫檢測正常,方允許進店;進店人員除用餐時,其他時間全程佩戴口罩。
13.對於不使用或不會操作智慧型手機的老年人等群體,可採取憑有效身份證登記、親友代辦等替代措施,並做好人工服務引導。
14.嚴格實行限流限距,堂食就餐桌數、人數不得超過店內餐桌數、餐位數的50%,並且要隔桌就餐,餐桌之間原則上要設定隔擋;店內外候餐區、取餐區、結賬區等人員易聚集區域劃設“兩米線”。
15.每個包間限開一桌,包間聚餐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座位數一半,最多不得超過8人。每餐次顧客離開後,須對包間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處理。
16.對於合餐顧客,原則上要提供“公勺、公筷”服務。有條件的餐廳(館)要積極推廣分餐制。
六、應急管理
17.當餐飲場所內出現新冠肺炎疑似或確診病例時,第一時間上報社區或屬地疾控部門,在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立即採取暫停營業、封閉管理、全員核酸檢測等處置措施,在對場所實施終末消毒等程式後,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