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綠園區審計局是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綠園區審計局
- 現任領導:崔麗梅(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或向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受本級政府委託向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負責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組織開展全區的審計工作。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
(3)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4)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5)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6)區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助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的其他審計事項。
(8)接受幹部管理部門的委託,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9)指導、監督全區內部審計工作。
內設機構
共設定綜合審計科、投資環保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法制科
現任領導
局長:崔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