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建電氣記者團

長建電氣記者團

長建電氣記者團——光電數媒,隸屬於長春建築學院電氣信息學院,是新聞創作工作,並具有一定的寫作、電腦技術等功底的在校大學生組成,在電氣信息學院指導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建電氣記者團
  • 所屬學校:長春建築學院
  • 所屬院系:電氣信息學院
記者團簡介,團風,宗旨,部分成員,第八屆記者團,第九屆記者團,第十屆記者團,記者團成員資格,崗位職責,獎罰制度,記者團部分合影,

記者團簡介

提高新聞素養,追蹤學院熱點;
傳遞新聞信息,抒發青春情懷;

團風

激情 青春 夢想 求實 傳播

宗旨

反映學生心聲,貼近校園生活;
展現個性才華,豐富校園文化;
增強新聞意識,宣傳教育成果;
提高綜合素質,引導社會實踐。

部分成員

第八屆記者團

團長
薛艷輝
編輯部部長
周雪微
編輯部副部長
馬志昊
孫靜
攝影部部長
付 敏
攝影部副部長
李 豪
張祥輝
網路部部長
張宇陽
網路部副部長
楊 波
普中鋒

第九屆記者團

團長
馬志昊
李 豪
編輯部部長
楊波
編輯部副部長
李秋雨
呂欣航
網路部部長
普中鋒
網路部副部長
史思遠
吳俊松
攝影部部長
張祥輝
攝影部副部長
陳妤妍
劉柏宇

第十屆記者團

副團長
樓麗萍
姜偉東
文案部主編
程實
攝影部部長
仇卉陽
攝影部副部長
張天鋮
微視頻編輯部部長
武文鋒
微視頻編輯部副部長
孫維營

記者團成員資格

滿十八周歲的電氣信息學院全日制在校大學生,遵守國法校紀,承認記者團章程,執行記者團決議,支持記者團工作,自願參加記者團的一個部門並在其中積極工作。
新聞視角敏銳,寫作題材與素材貼近生活、貼近師生,尊重事實,能夠表達學校師生真實情感、真實聲音和真實事件。
遵守記者團章程和規章制度,自覺執行本團集體通過的各項決議。
自覺維護電氣信息學院和長春建築學院大學生記者團的聲譽,並堅決與損害團委、校報院報或記者團正當權益的行為作鬥爭。
記者團成員權利
(一) 記者團成員有權參與校內有關事件的報導與採訪,並以學生記者的名義在校內外收集各類新聞資料、素材等,采寫的新聞稿件或攝影作品以學生記者的名義在校內外享有優先發表權;
(二) 成員有權對本團工作提出各項合理化意見和建議,並有權監督團內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
(三) 成員有被評優和推優的權利;
(四) 可優先參加團內舉辦的各類寫作、電腦等相關培訓;
(五) 有申請退團的權利;
(六) 參與學生記者團與校內相關社團、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
記者團成員應盡義務
(一) 積極創作、寫稿、投稿,按時保質完成要求的採訪或寫稿任務;
(二) 主動承擔採訪任務,積極挖掘、報導校內教學、科研和管理等活動開展情況及校園新人新貌等;
(三) 積極向學校、社會新聞單位撰稿,宣傳學院,樹立電氣信息學院團委學生記者團良好形象;
(四) 積極參加團內各個部門開展的各類文班會講座、新聞類培訓、專題講座及黨委宣傳部臨時安排的各類採訪任務;
(五) 作好每期報導的內容收集、整理、排版、文字校訂及等過程的工作,及時向校里傳送我院新聞。

崗位職責

記者團團長職責
1、全面負責和協調團內各項工作,監督、管理團內人員;定期有組織的開展各項交流活動;每周給團內成員召開例會,定期向書記匯報團內工作。
2、負責組織與宣傳院領導下發的各項任務,檢查並督促團內成員的工作完成情況。
3、注重交流與宣傳,加強與校內有關組織、社團以及其他團體的聯繫。
部長職責
1、協助團長處理團內工作,參與團內重大活動的計畫安排,分管團內部分工作。
2、關注副部工作動態,及時與副部溝通,保證各項工作有效率的完成。
3、協調團內關係,加強團結意識。
4、團長不在時有權代替團長管理團內一切事物。
副部長職責
1、負責對部員工作能力的培訓,掌握部員對工作的完成情況並及時向部長匯報。
2、積極完成團長、部長下發給的各項工作
3、關注部員動態,及時與部員溝通,協助部長管理部員,保證各項工作的落實。
4、將院內發生的新聞報導及時向校里反饋。
5、善於創新,並將想法呈現於部長及團長,為記者團的發展與未來貢獻自己的力量。
部員職責
1、記錄學院發生的新聞,採訪活動相關老師、同學,參與學校里的重大事情和活動,及時報導現場情況。
2、自覺發掘校內新聞,有自己獨特的新聞視角。
3、將新聞稿整理並刊登在學院報紙上。編輯電氣信息學院院報、H5及教學樓一樓中庭電視。
4、整理團內資料,及時更新豐富資料來源。

獎罰制度

1.對工作努力、貢獻突出的記者團成員,團長還將不定期在記者團例會上對表現突出的學生記者進行內部表揚。
2.年度表彰。記者團成員工作期間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各方面表現優秀者,對記者團建設有巨大貢獻的記者團幹部可被授予由分團委認可的年度“優秀學生幹部”榮譽稱號;
3.月度表彰。每期報紙在評報活動中設“好稿獎”,每月據個人表現評出“優秀記者”和“突出貢獻者”,以公示方式表揚
4.無故缺席記者團內各種會議者、經常不參加記者團組織的各項活動者、未完成自己份內的事情者給予其“取消評優”的懲罰;對記者團的美譽度有較大損害者、對記者團的工作失去信心或漠不關心者、從來不參加記者團的任何活動者、受校記過以上處分者給予其“自動退團”的懲罰。
5.各種獎項的名額根據具體情況由團長與部長協商確定。本制度由團長及部長監督實施。

記者團部分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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