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民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張國軒為重慶市長壽區民政局局長。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
機構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區委、區政府有關民政工作的決定及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民政工作的近期改革與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負責全區性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社團組織。
負責區級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督促執行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組織實施革命烈士、因工傷亡人員褒揚條例和辦法;負責組織報批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負責管理長壽革命烈士陵園等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負責評殘、評烈的申報工作和優撫對象待遇的審核、取消、恢復工作;承擔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受安置工作,督促落實有關生活待遇;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指導軍地兩用人才培訓。
貫徹和實施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貫徹實施國務院《農村五保戶工作供養等條例》;管理全區性社會福利募捐助工作;指導街鎮社會救濟工作。
協同區政府救災辦,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實災情,統一發布上報災情;承擔有關減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負責救災捐贈工作。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區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鎮居民委員會建設;研究提出社區建設規劃和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及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負責婚姻管理工作:查處違法婚姻,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擬定全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街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村調整撤併及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
承辦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規範全區地名標誌的沒置和管理;負責全區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
負責組織本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街鎮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戶的行政管理工作,擬定相關配套政策;貫徹落實有關福利政策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及各類福利設施標準;負責管理本區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負責殯葬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和重慶市《殯葬管里條例》,查處殯葬違法行為,擬定區級殯葬管理和改革的政策,推行殯葬改革,搞好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與管理。
負責兒童收養管理工作。
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負責監督、指導、幫助全區社會福利企業發展與管理。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全區性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社團組織。
負責區級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督促執行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組織實施革命烈士、因工傷亡人員褒揚條例和辦法;負責組織報批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負責管理長壽革命烈士陵園等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負責評殘、評烈的申報工作和優撫對象待遇的審核、取消、恢復工作;承擔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受安置工作,督促落實有關生活待遇;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指導軍地兩用人才培訓。
貫徹和實施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貫徹實施國務院《農村五保戶工作供養等條例》;管理全區性社會福利募捐助工作;指導街鎮社會救濟工作。
協同區政府救災辦,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實災情,統一發布上報災情;承擔有關減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負責救災捐贈工作。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區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鎮居民委員會建設;研究提出社區建設規劃和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及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負責婚姻管理工作:查處違法婚姻,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擬定全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街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村調整撤併及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
承辦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規範全區地名標誌的沒置和管理;負責全區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
負責組織本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街鎮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戶的行政管理工作,擬定相關配套政策;貫徹落實有關福利政策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及各類福利設施標準;負責管理本區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負責殯葬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和重慶市《殯葬管里條例》,查處殯葬違法行為,擬定區級殯葬管理和改革的政策,推行殯葬改革,搞好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與管理。
負責兒童收養管理工作。
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負責監督、指導、幫助全區社會福利企業發展與管理。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主要職責:組織草擬全局綜合性檔案,協助相關科室研究提出民政工作的相關地方性實施細則;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局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民政業務的宣傳和創先爭優工作;負責局機關督查督辦工作,承辦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運轉、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訪、安全保衛、衛生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對外接待、車輛管理、機關事務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系統職工的考核、調配工作;負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的評聘、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工作、組織安排離退休幹部的休養和參觀學習活動、管理使用離退休幹部活動經費;指導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計財科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費的內部審核工作,特別是救災款、救濟款、城鎮低保金、農村低保金、撫恤補助金、社會福利金、捐贈款、民政統計和福利彩票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費、行政經費預決算;負責編制民政事業發展計畫;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和基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財務收支的內部監督審計工作;負責局系統的政府採購、醫療保險等工作。
基層政權區劃社團科
主要職責:負責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區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鎮居民委員會建設;研究提出社區建設規劃和社區管理辦法及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擬定全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街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村調整撤併及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街鎮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負責民間組織(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優撫安置科
主要職責:負責實施《國防法》、《兵役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督促執行各類優撫對象優待金、撫恤金、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人員褒揚條例和辦法;負責組織報批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負責管理長壽革命烈士陵園等建築物;負責評殘、評烈的申報工作和優撫對象待遇的審核、取消、恢復工作;承擔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接受安置工作,督促落實有關生活待遇;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和區光榮院的建設;指導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
救災救濟科
主要職責:負責協同區政府救災辦,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上報災情;承擔有關減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負責救災捐贈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貫徹實施國務院《農村五保工作供養條例》;承擔全區性社會福利募捐工作;指導街鎮社會救濟工作;承擔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擬定相關配套政策。
社會事務科
主要職責:負責殯葬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和重慶市《殯葬管理條例》,查處殯葬違法行為,擬定區級殯葬管理和改革的政策,推行殯葬改革,搞好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查處違法婚姻、倡導婚姻習俗改革;負責貫徹落實有關福利政策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及各類福利設施標準,負責本區福利彩票發行工作;負責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負責救助公安部門依法勸導的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負責指導婚姻服務中心、殯儀館、公墓、救助站的工作。
低保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和實施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城鄉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的政策制定、日常管理和審批工作;貫徹和實施長壽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承擔全區低保管理和服務,從事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審批、管理、信訪接待,舉報查處等具體工作。
主要職責:組織草擬全局綜合性檔案,協助相關科室研究提出民政工作的相關地方性實施細則;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局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民政業務的宣傳和創先爭優工作;負責局機關督查督辦工作,承辦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運轉、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訪、安全保衛、衛生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對外接待、車輛管理、機關事務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系統職工的考核、調配工作;負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的評聘、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工作、組織安排離退休幹部的休養和參觀學習活動、管理使用離退休幹部活動經費;指導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計財科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費的內部審核工作,特別是救災款、救濟款、城鎮低保金、農村低保金、撫恤補助金、社會福利金、捐贈款、民政統計和福利彩票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費、行政經費預決算;負責編制民政事業發展計畫;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和基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財務收支的內部監督審計工作;負責局系統的政府採購、醫療保險等工作。
基層政權區劃社團科
主要職責:負責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區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鎮居民委員會建設;研究提出社區建設規劃和社區管理辦法及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擬定全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街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村調整撤併及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街鎮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負責民間組織(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優撫安置科
主要職責:負責實施《國防法》、《兵役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督促執行各類優撫對象優待金、撫恤金、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人員褒揚條例和辦法;負責組織報批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負責管理長壽革命烈士陵園等建築物;負責評殘、評烈的申報工作和優撫對象待遇的審核、取消、恢復工作;承擔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接受安置工作,督促落實有關生活待遇;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和區光榮院的建設;指導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
救災救濟科
主要職責:負責協同區政府救災辦,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上報災情;承擔有關減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負責救災捐贈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貫徹實施國務院《農村五保工作供養條例》;承擔全區性社會福利募捐工作;指導街鎮社會救濟工作;承擔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擬定相關配套政策。
社會事務科
主要職責:負責殯葬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和重慶市《殯葬管理條例》,查處殯葬違法行為,擬定區級殯葬管理和改革的政策,推行殯葬改革,搞好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查處違法婚姻、倡導婚姻習俗改革;負責貫徹落實有關福利政策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及各類福利設施標準,負責本區福利彩票發行工作;負責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負責救助公安部門依法勸導的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負責指導婚姻服務中心、殯儀館、公墓、救助站的工作。
低保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和實施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城鄉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的政策制定、日常管理和審批工作;貫徹和實施長壽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承擔全區低保管理和服務,從事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審批、管理、信訪接待,舉報查處等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