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輸進款掛鈎率核定

鐵路運輸進款掛鈎率核定,全路的運輸進款收入減去周轉量清算收入、裝、卸、排加給清算收入、離休費清算收入和鐵路局運輸進款中的雜項收入及部集中計提的基本折舊基金後的餘額作為鐵路局“與運輸收入掛鈎分配的收入”(用L表示),按運輸收入進款、周轉量兩個因素調節確定各鐵路局運輸進款掛鈎率,其中60%按各鐵路局運輸進款占全路運輸收入的比例,40%按各鐵路局完成的換算噸公里占全路換算噸公里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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