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則

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則簡稱“危規”。規範危險貨物的技術標準、運輸條件和組織管理辦法的技術規則。鐵路貨物運輸法規的組成部分。危險貨物的承運人、託運人和收貨人都應遵守其有關規定。依據有關法規、政令,在總結中國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同時吸收和引進國際危險貨物管理經驗及技術標準,修改制定了現行《危規》,於1995年公布實行。

其主要內容是:①危險貨物,按其主要危險性和運輸要求分為9類:第一類,爆炸品;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第三類,易燃液體;第四類;易燃固定、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氧化物;第六類,毒害品和感染物品;第七類,放射性物品;第八類,腐蝕品;第九類,雜類。除上述雜類貨物外,對運輸過程中易於燃燒的普通貨物(如木屑、穀草、乾樹枝等)規定為易燃貨物,制定了相應的運輸要求。②危險貨物的包裝,共分為26個包裝號,規定了每個包裝號的內包裝、外包裝的要求及單位包裝的重量艱制,規定包裝應標有危險貨物包裝標誌和包裝圖示標誌。③規定危險貨物託運、承運、裝車、卸車、運輸、保管和交付的特殊要求,以及洗刷除污、消防和泄漏處理的作業程式及要求等。④規定了放射性物品、危險貨物罐車運輸、爆炸品保險箱的技術標準、運輸條件和管理辦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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