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力市民政局

鐵力市民政局,為負責全市社會行政事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鐵力市民政局
  • 所在地: 黑龍江省鐵力市
機構職責,機構設定,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委、省政府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擬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和細則,制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社團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負責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活動;負責優待撫恤工作;負責革命烈士審核呈報、因公傷亡人員的褒揚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軍隊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接收安置工作;組織實施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和培訓提高工作。
(六)組織開展救災救濟工作,負責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檢查上報災情;組織全市救災捐贈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使用和監督;負責支援革命老區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七)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組織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地方性法規的實施細則,制定保障標準並監督管理保障資金的使用;負責對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普查統計和動態分析
(八)牽頭組織和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社居委會建設工作,指導鄉鎮基層政權和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表彰工作。
(九)負責牽頭擬訂全市社區建設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社區建設。
(十)負責推進婚姻習俗改革;負責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和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殯葬設施、殯葬用品市場、喪事活動的行政管理,指導殯葬改革。
(十二)負責鄉鎮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呈報工作。
(十三)貫徹實施地名管理法規,指導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地名標誌設定和城鎮門牌設定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福利設施和福利單位及農村敬老院的服務管理工作;推動全市社會福利社會化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十五)指導全市社會福利生產,組織落實殘疾人就業和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負責全市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十六)負責組織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及其他臨時救助和醫療救助工作。
(十七)組織指導全市社會福利彩票發行工作。
(十八)承辦省社會福利協會、省殯葬協會、省民間組織管理協會交辦的工作。
(十九)負責鐵力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十)負責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政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負責局機關檢查督辦、政策法規諮詢、宣傳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公文運轉、材料綜合、檔案起草、保密、文書檔案管理和信訪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民政系統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及職工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事務管理、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老齡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區劃地名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劃分和地名管理;貫徹實施行政區劃及地名管理的法規;負責審核鄉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命名、更名、界線變更和鄉鎮駐地的遷移的審核和呈報工作;規範全市地名標誌設定和城鎮門牌設定管理;負責風景區、旅遊區、自然地理實體、自然保護區、古遺址、文物保護區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呈報;負責地名檔案建設和管理。
(三)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
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擬訂全市城鎮義務兵和轉業士官的分配計畫;退伍軍人變籍安置的呈報;組織實施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負責落實撫恤優待法規和政策,完善優撫制度;負責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亡撫恤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城鎮義務兵家屬優待金統籌和兌現工作;審核呈報、褒揚革命烈士和傷殘軍人評殘;核准在鄉復員軍人的認定工作;負責革命烈士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基層政權和民間組織管理股
負責全市基層政權建設、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法規的實施細則;指導村(居)民委員會貫徹實施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負責組織指導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負責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培訓和表彰工作;
指導鄉鎮、村屯開展政務公開、村務公開,提高依法行政,規範管理水平;負責先進鄉鎮、街道、村委會、居委會的評比表彰工作。制定全市社區發展規劃,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負責支援革命老區資金的分配、使用及管理。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對市本級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註銷、撤銷的登記管理;負責全市性社團的審批登記、管理;負責全市各類基金會、氣功類社團和天主教會成立的審核、呈報和管理工作;監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查處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建立的非法組織。
(五)救災救濟股
負責城鄉社會救濟工作。負責全市貧困、弱勢群體的社會救助工作;貫徹落實省有關救災救濟工作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救災工作;統計上報全市災情;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指導災區進行抗災自救;開展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六)社會事務股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婚姻管理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市婚姻登記工作;負責愛滋病致孤生活救助工作;愛滋病單親生活救助工作;《兒童福利證》的發放工作;管理流浪乞討人員及流動人口中“三無”(無固定住所、無合法身份證明、無穩定經濟來源)人員的救助工作;負責全市收養登記管理工作和全市殯葬設施、殯葬用品市場、喪事活動的行政管理,指導殯葬改革和殯葬事業單位建設。負責管理和指導孤殘福利單位。負責擬定社會福利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社會福利事業單位;負責全市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對城鄉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監督檢查社會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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