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力出生嬰兒落戶是由公安局受理。 事項名稱,辦理機構,辦理程式, 事項名稱出生嬰兒落戶辦理機構當地派出所辦理程式出生嬰兒不論婚生非婚生,一律憑出生證明辦理隨父隨母落戶。1周歲以內(含跨年度)出生嬰兒落戶由派出所戶口員直接辦理(須攜帶出生證明);1周歲以上、6周歲以下(含6周歲)嬰兒落戶,由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後,報派出所所長審批落戶(須攜帶落戶申請、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