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運虎

鐘運虎,湖北武漢黑社會性質犯罪團隊。

2018年8月27日,武漢市蔡甸區公安分局打掉了以鐘運虎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隊。

2019年8月16日,武漢市蔡甸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鐘運虎等16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作出一審判決,“黑老大”鐘運虎同該組織骨幹成員曾勇均被判處17年6個月有期徒刑,案件偵辦過程中扣押凍結的價值400多萬的“黑財”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涉黑經歷,團伙落網,依法判決,

涉黑經歷

2007年,曾因搶劫罪入獄的鐘運虎刑滿釋放,開始在武漢市漢南區地下賭場從事放高利貸等違法活動,並陸續將曾勇、王超、劉龍等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籠絡至身邊,以打砸搶等暴力方式強攬工程、排擠報復競爭對手、幫人索債等。2011年,鐘運虎開始插足該市蔡甸區其老家的建築工程行業,與同夥肖攀共同開辦了一家建築公司,以之為載體繼續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攫取經濟利益,壯大組織實力。
2013年起,鐘運虎又陸續開辦了勞務公司和農業生態發展公司,並擴充勢力,將更多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吸收進組織,授意、縱容他們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傷害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通過暴力性犯罪樹立的惡名以及拉攏、腐蝕村幹部,獲得巨額不法收益,嚴重危害當地社會、經濟秩序。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該組織層級分明、分工明確:“老大”鐘運虎被組織成員尊奉為“虎哥”,是組織領導者;曾勇、肖攀是鐘運虎的左右手,聽從鐘的指示對組織實施管理和控制,曾勇主要負責高利貸“業務”,肖攀主要負責建築工程“業務”,兩人屬積極參加者;其他加入並參與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系一般參加者。該組織在發展壯大過程中,為管理好成員,還設立了一些內部“紀律規定”,如“小弟”要聽“老大”的話;不準吸食毒品“麻果”;不許用碼錢賭博;違反規矩要受到處罰等。據稱,該組織成員王某曾因動用碼錢賭博,受到鐘運虎懲戒,葉某、張某某則因吸食毒品被鐘運虎“開除”出組織。
經審查,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共實施了14起違法犯罪活動,其中持械作案6起(含持槍作案2起),對7人造成人身傷害,其中重傷1人、輕傷4人,涉嫌的具體罪名包括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職務侵占、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等6個,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收取工程款上千萬、獲利數百萬。
2018年4月,鐘運虎在廣西邊境被抓獲,後其他組織成員或主動投案,或陸續被公安機關抓獲。

團伙落網

2018年8月27日,武漢市蔡甸區公安分局保持對黑惡犯罪主動進攻態勢,紮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截至目前,共打掉黑惡團伙13個,刑事拘留72人,破案31起。特別是通過專案經營,打掉了以鐘運虎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隊(市公安局掃黑除惡“7號專案)。
2018年7月,蔡甸區檢察院從公安機關獲悉此涉黑案線索後,即由包括副檢察長陳邦華、檢委會專職委員陳順祥在內的3名檢察官和3名檢察官助理組成工作專班,提前介入偵查,在分析研判基礎上,引導公安機關重點收集反映該涉黑組織的組織性和危害性等方面的證據。“首先搭建出組織架構,對組織領導者、積極參加者、一般參加者進行層級分類,對於臨時受邀約參與個案的組織外人員則進行剝離,不認定為組織成員。”辦案檢察官介紹。
由於該涉黑組織的發展過程橫跨漢南、蔡甸兩個轄區,具有跨地域和跨時間性,檢察官遂引導公安機關從該組織違法犯罪行為所導致的危害後果出發,將其前期的放貸“業務”與後期的建築工程“業務”聯繫起來,證實前期違法犯罪行為是該組織發展壯大的必經階段。“實際上,以建築公司的成立為標誌,該組織開始‘兩條腿’走路,也逐步從一個惡勢力團伙演變為黑社會性質組織。”辦案檢察官指出。
同年8月,該案移送蔡甸區檢察院審查起訴。進一步夯實證據的同時,辦案專班啟動認罪認罰從寬工作,在辯護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向每位嫌疑人告知、講解了此項制度,並擬定了認罪認罰和不認罪認罰二套量刑建議方案,與律師和嫌疑人當面溝通,讓嫌疑人心中有數,自願做出選擇。經過一周的細緻工作,嫌疑人逐步分化瓦解,由初期的1人認罪認罰發展到15人認罪認罰,均簽訂具結書。最為頑固的組織“頭目”鐘運虎在臨近開庭時,權衡利弊也主動要求認罪認罰。
16名被告領刑,400萬黑財沒收
2019年2月,蔡甸區檢察院將該案訴至法院,並根據16名被告人各自所涉罪名和罪行嚴重程度,對主刑和財產刑等附加刑均提出相應量刑建議。2019年6月19日,該案在蔡甸區法院開庭審理。為增強庭審指控力度和效果,公訴人提前將所有證據材料進行全面梳理,分類製成了以圖片和圖表為主的多媒體形式。庭審當天,公訴人以舉證提綱為主線,圍繞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四個特徵,以多媒體形式將主要證據直觀地向被告人和旁聽民眾展示、開展法庭教育。庭審僅耗時6小時,16名被告人當庭全部表示認罪認罰並悔罪。蔡甸區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民眾共300餘人旁聽了庭審。
8月16日,蔡甸區法院依法作出判決,“黑老大”鐘運虎和該組織骨幹曾勇均被判處17年6個月有期徒刑,其餘14名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7年6個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該案審結後,共沒收了價值400多萬的“黑財”。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為切斷該涉黑組織的經濟來源,案件偵辦過程中,辦案專班即引導公安機關對該組織所屬“黑資產”全部進行了扣押凍結,對於家庭和個人財產界限不明的,引導公安機關查明資金來源,準確界定財產性質,對於卻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則建議法院以罰金形式予以處罰。根據檢方指導建議,公安機關依法扣押了鐘運虎等人的四輛轎車,查封了該組織通過放高利貸以及承攬工程斂財後,非法占用農用地4.85畝建設的農莊一座,凍結涉案賬戶資金20餘萬。
案件辦理過程中,蔡甸區檢察院還向相關部門移送了發現的職務犯罪線索。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宣判當天,有5名村幹部因職務犯罪分別被判處1年4個月至1年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依法判決

2019年8月16日,武漢市蔡甸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鐘運虎等16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作出一審判決,“黑老大”鐘運虎同該組織骨幹成員曾勇均被判處17年6個月有期徒刑,其餘14名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7年6個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庭審中,16名被告人全部表示認罪認罰,目前判決已生效。案件偵辦過程中扣押凍結的價值400多萬的“黑財”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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